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其它经济类法律 >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主体 > 电子商务系统开发方法的比较框架
电子商务系统开发方法的比较框架
发表时间:2013-07-19 浏览次数:137

2.电子商务系统开发方法的比较框架

2.1 框架建立的依据

lee[ 13 ]曾经对主要的电子商务系统的开发方法进行过简单的比较研究,其中的一个比较角度是开发方法的阶段划分,但他只列出了各种方法的阶段,并没有比较。本研究试图对开发过程进行详细的比较,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提出比较框架。首先,按照软件工程的方法,系统的开发一般是结构化的过程,特别是像电子商务系统这样大型的系统开发。其次,电子商务系统的开发有其自身的独特性。baskerville[ 15 ] 经过对若干电子商务系统的开发过程比较,总结了开发过程的特点,包括:开发周期短、需求的不确定性、原型化方法、不断升级版本、开发的并行性、固定设计架构、以各自的风格编写程序、系统质量的可协商性、依靠优秀的技术人员、需要新的结构来整合资源。

根据以上的考虑,将电子商务系统开发方法的比较框架设计为四个层次:全局层、概念设计层、导航设计层和系统实施层。

2.2 全局层

全局层是从整体的角度,分析和比较各开发方法的设计和开发特点。在这个层次上比较的方面包括:开发阶段、每个阶段的输出结果以及整个过程中case 的支持程度。开发阶段比较各开发方法是否涵盖所有的系统开发阶段,一个电子商务系统典型的开发阶段应该包括:需求分析阶段、概念设计阶段、导航设计阶段、系统实施阶段和系统维护阶段。

 当然,并不能单单依靠一种开发方法所能涵盖的开发阶段的多少来简单评价开发方法的优劣,还需要考察开发方法对各个阶段支持的深度。因此,各级段输出结果比较的目的是比较各开发方法是否能够清晰地输出系统开发各个阶段的结果以及这些结果是否有足够的可读性。开发环境支持的比较是比较各开发方法是否在电子商务系统开发的各个阶段都能够提供case 工具进行支持。

 2.3 概念设计层

 概念设计层是电子商务系统开发的第一层次,是整个开发过程的基础,涵盖从系统需求分析到系统概念模型建立的所有阶段。在这个层次上比较的方面包括:设计驱动方式和对网络资源和媒体的支持。

电子商务系统设计的驱动方式主要分为两种:数据驱动和模型驱动。数据驱动是结构化设计思想下的设计驱动方式;模型驱动则是采用面向对象的设计思想,它们的设计步骤。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电子商务系统开发方法的比较框架”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电子支付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7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