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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损害赔偿] 名誉侵权的构成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共同侵权理论,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实施网络侵 权的行为人与网络服务提供者作为共同加害人,让其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从而提高了被害人求偿的可能性。下文将以提示规则为对象,以《侵权责任法》第36条为 文本,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进行研究。 一、对《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分析   我国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的侵权责任,集中见于《侵权责任法》第36条。
咨询律师: 胡骅
[网络侵权损害赔偿] 对“人肉搜索”第一案判决的质疑
引起广泛关注的所谓 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判决书已经于12月18日公开宣布了,其庭审过程也通过了中国法院网进行了网络直播。由于该案涉及到私法上的隐私权、名誉权等与宪法上的知情权、言论自由权的冲突问题,尤其是在立法模糊乃至缺失和理论上对隐私权认识存在分歧的情况下,人们原本对本案的判决充满期待,希望它能够在中国司法实践中起到里程碑的作用,并对未来立法提供参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网络侵权损害赔偿] 小议“网管”对用户隐私权的侵害
隐私权是自然人的一项重要的人格权,作为隐私权客体的隐私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三大类。对隐私权的保护,世界上有三种模式、两种方法,我国应建立隐私权的直接保护制度。而在日常生活中,网络运营商对网络用户隐私权的侵害,是其滥用或不当使用网管权的结果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网络侵权损害赔偿] 从人肉搜索看个人合法权利的保护
其不幸者就由于被网友误当做被通缉者,致使他的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等私人信息都被公布在网络上,甚至连其亲属、家人的隐私也被人公布。生活工作都会受到了极大干扰,社会评价度降低,严重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因此,我们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对其进行合理的规制
咨询律师: 胡骅
现在谈起人肉搜索,大家应该都不会陌生,它是一种搜索方式,通常是提问者在网上发帖提出问题,其他网民以自己的专业背景、亲身经历、道听途说来跟帖,回答其所提出的问题。随着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以及我国法治化进程的逐步加快,这种所谓的人肉搜索或者是网络通缉现象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人肉搜索中的法律是非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争议。
咨询律师: 胡骅
[网络侵权损害赔偿] 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与隐私权保护
医院不应将其向外人公布。比尤辛克在与好友李佛顿的一次闲聊中讲述了这件事,并说出了该名人的姓名。恰好李佛顿经营着一家不小的网站,拥有自己的个人主页,并经常在上面发表一些令公众感兴趣的信息,他认为这是一份好素材,便将此事在网站的娱乐版发布,引起该地区公众哗然。笔者认为,这虽是一则互联网上的娱乐新闻,却道出了一个极为严肃的法学命题-隐私权保护与网络言论自由的冲突与平衡问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一种国际社会和各国法律广泛承认与保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现有隐私权的法律规定,远远满足不了公民隐私权请求权的法律保护,隐私权法律保护大大滞后。正如萨缪尔d.沃伦和路易斯d.布兰戴斯指出的:人们在精神方面受到的痛苦和忧伤远远大于人们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受到的身体损害的痛苦。” 因此,加强对隐私权法律保护的探讨和完善已刻不容缓。 一、隐私权的概念及性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网络侵权损害赔偿] 试析互联网中的“人肉搜索”现象
内容摘要:近年来,在互联网领域出现的人肉搜索”现象,已经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一方面,人肉搜索”具有一定的社会舆论监督意义,另一方面,其通常是一个群体针对某个人进行所谓的道德审判,往往会涉及侵害个人的隐私权以及侵犯公民的其他正当权益。因此,为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同时,发挥人肉搜索”的正面的作用,对其加以理性的约束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互联网;人肉搜索;侵权行为
咨询律师: 胡骅
[网络侵权损害赔偿] 隐私权与临床教学
从以往的医患关系来看,作为自然人所享有的人格权之一的隐私权与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的职能是不存在交集的。但是,由当前众多媒体的报道来看,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在临床教学(或称之为对患者的诊疗)的过程中因隐私权所发生的纠纷处于上升的态势。对于出现此种情况的原因众说纷纭,本文适对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因隐私权所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此相关的问题进行简要的探讨,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网络侵权损害赔偿] 税收征管与隐私权的冲突与制衡
税收征管的实施必须以相关的经济事实及其收益的存在等证据的查明作为前提。税务机关在查明应税事实的存在的过程中,无疑在不同程度上侵入纳税人的私人生活领域中。这必然与强调保有个人生活权利空间的隐私权发生不同程度的冲突。税收征管目的在于保证国家财政权利的实现,而隐私权则是保证个人对其个人信息予以自决或控制的宪法性权利,如何实现两者之间的有效制衡,便成为决定税收法治秩序实现的重要制约因素。
咨询律师: 胡骅
的权利限制,仅仅是在隐私权中才存在,对于其他权利,则基本上不存在这个问题,只是在肖像权的保护中,也要受到一点点的限制,这就是公众人物的肖像权有时候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过,这种对公众人物肖像权的限制并不是只因为他们是公众人物,而还因为他们的肖像涉及到新闻性的活动,是因为新闻性而使对他们的肖像使用不具有违法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网络侵权损害赔偿] 试论我国隐私权保护的不足与完善
经济的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注重了对民事法律研究,但是,由于法律的滞后,隐私权保护问题更加突出。笔者只能运用所学的一点浅薄的理论知识,结合实践经验,对我国当前隐私权保护存在的不足,以及完善法律保护制度,浅见一点自己不成熟的思考。 一、引言 民事权利的保护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用民事保护方法,防止或减少权利受到侵害,或使受到侵害的民事权利得到恢复(1)。
咨询律师: 胡骅
[网络侵权损害赔偿] 裸奔的隐私
【出处】《方圆法治》2010年第2期 【写作年份】2010年 【正文】 这个冬天有点冷。哥本哈根,全球变暖话音未落,转眼间寒潮来袭,令人措手不及。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德国柏林,严冬中上演惊人一幕。1月10日下午,一群近乎赤裸的男女突然现身于机场航站楼。所为何来?这可不是冬季健身,也不是行为艺术,而是德国海盗党”(一个致力于保护个人隐私的团体)抗议政府引进更为严格的机场身体扫描设备。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网络侵权损害赔偿] 隐私权制度中的权利冲突
他人的私人信息,侵入他人私人空间,跟踪、骚扰他人私人活动。否则,即构成对权利人隐私权的侵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法律对一种权利的确认,则意味着对其他人行为自由的某种禁止。权利的冲突在制度经济学上称之为权利的相互性,即如科斯所指出的,“避免对乙的损害将会使甲遭受损害,必须决定的真正问题是:是允许甲损害乙 
咨询律师: 胡骅
[网络侵权损害赔偿] 浅谈数字环境中的隐私保护(一)
但是,在全球数字化、信息化、一体化的今天,保护这种权利似乎正变得越来越困难。互联网络在便捷地传送信息的同时,往往也顺便将使用者的个人信息收集、整理、分类并将它们传播到世界各地。于是,当地球日益演变为一个“村落”的时候,生活于其中的“村民”们,也仿佛就日益向“坦裎”相见的人类的初民阶段靠拢,以致让人疑惑:莫非高科技的飞速发展,终将使人以放弃隐私为代价,而获得重返伊甸园的殊荣?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网络侵权损害赔偿] 隐私权和信息时代的隐私保护
关于隐私权的新的法律问题不断出现。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也不再仅仅是保障公民基本人身权利的问题,而是涉及到社会经济发展的许多方面,而且与一些信息时代的重要行业(如电子商务、银行业、保险业等需要搜集大量用户信息的服务行业)的矛盾日益突出。 本文试图为法律在保护隐私权和保证信息自由流通之间寻找适当的平衡点,所以始终从信息的角度来看待隐私和隐私权。
咨询律师: 胡骅
[网络侵权损害赔偿] 试论对网上隐私权的保护
于传统隐私权的是其影响范围更大,甚至限制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在各国夺取技术至高点的同时都希望通过本国制度的跟进促进技术的推广,这也是值得我们反思的。 关键字: 隐私 隐私权 网上隐私权 隐私权政策 前言 伴随着网络日新月异的发展,如何对个人网上隐私的保护变得十分重要,甚至已经到了限制电子商务发展的地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网络侵权损害赔偿] 中国近代的住宅不可侵犯权
中国古代很重视对住宅的保护。如宋代岳飞的军队,卒夜宿,民开门愿纳,无入者。军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1]在律例上最典型的规定是从汉律开始的夜无故入人家”罪。但上述规定与现代宪法上的住宅不可侵犯权、刑法上的非法侵入住宅罪都是有差异的。因此
咨询律师: 胡骅
[网络侵权损害赔偿] 网络教唆行为之认定
语言,如利用电子邮件进行教唆。无论是采取何种方式,只要其信息传递的效果,足以使他人产生犯罪之决意,便可认定为网络教唆。 其二,工具教唆。教唆行为必须是教唆特定的犯罪,即必须使被教唆者产生特定犯罪的决意。在没有言语教唆之情形下,通过相关行为、提供特定犯罪之犯罪工具者,亦有成立教唆之可能。例如,通过计算机网络,直接向他人发送一种侵犯特定系统的黑客软件。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8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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