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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残疾赔偿金的因素 ( 一 ) 伤残级别与残疾赔偿金 ( 二 ) 户口与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进行计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远远高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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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 结伴登山 同伴坠崖重伤谁之责
2013年9月一天,张某与3位好友相约登山。在攀爬一处崖壁时,张某不小心从距离地面5米处坠落,造成颅脑损伤。3位好友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救援,并在医生指导下原地进行了自救活动。后张某被送入重症监护病房接受住院治疗,累计花费医疗费用8万余元。经法医鉴定,张某的伤情构成重伤。治疗结束后,张某的父母将张某的3位好友一并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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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伤者出现多等级伤残,应当如何计算他的残疾赔偿金呢? 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以下简称“《伤残评定标准》”)却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伤残评定标准》的规定,对于多等级伤残的伤者,其残疾赔偿金应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c=ct×c1×(ih+∑ia
咨询律师: 胡骅
[健康损害赔偿] 治疗费怎么主张赔偿?
该疗费用因尚未实际支付,通常没有票据为凭。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该费用确实已经发生,且该费用不具有不应当赔偿的情形的,则应当予以赔偿。 (五)后续治疗费的赔偿问题。 后续治疗费因尚未实际发生,且存在不发生的可能,赔偿责任人往往会对赔偿提出异议。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要求赔偿该费用,其意义是据以确定赔偿的损失确实、明确,其弊病是增加了当事人的讼累和人民法院的工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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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曹x与袁x等监护人法律地位的认定纠纷案 关键词: 民事责任监护人未成年人 【案由】监护权纠纷 【案号】(2009)闸民(一)民重字第5号 【审判法院】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 【审级程序】第一审程序 【原告】曹x 【被告】袁x、马x 【权威收录】最髙人民法院《人民司法案例》2010年第12期裁判规则: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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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 法律意外事件的规定
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但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既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的,这种情况是意外事件。在意外事件的情况下,行为人不构成犯罪。 条件 :(1)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2)行为人对于自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3)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可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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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要】“驴友”临时组团自驾出游的行为,除共同承担有关费用的行为部分之外,原则上属于事实行为,同行驴友之间不互负安全保障义务。无偿提供劳务的驴友因重大过失致同行其他驴友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驴友个人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应当预见自驾出游的有关风险,承担自我保护的“不真正义务”。被侵权驴友未尽此义务应被认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可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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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他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争鸣】 阮x峰提出,自己受三人的怂恿表演真功夫,受到人身伤害。三被告存在重大过错,应当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被告均提出,阮x峰主动提出表演硬气功并与他人打赌,因此造成人身伤害,与三人无关。损失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律师点评】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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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x堂是一名退休工人。2005年7月某日,张x堂外出遛玩时,看到街上有人打架,遂向前旁观。由于现场的人较多,秩序混乱,张x堂被人挤倒,造成骨折。经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用5000余元。张x堂要求两名打架者李真光与王喜赔偿,遭到拒绝。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查,张x堂摔倒时,与两人打架的地方有一定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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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刷工装修意外受伤 房主应否担责 作者:付啸 【案情】 宋某与廖某系远房亲戚,2012年3月中旬,因宋某于2011年建造的一幢房屋墙壁尚未粉刷,宋某邀请廖某承担此项工作,但双方并未明确报酬,约定完工后一次性支付。廖某在宋某家粉刷内墙时由其自带泥刀、独立完成粉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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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执行的,不予准许。实践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庭。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2013年12月27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有关问题的解答 侵权纠纷案件系民事纠纷案件的重要类型,关涉民生。为正确审理此类案件,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现就侵权纠纷案件审理中较为突出的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的有关问题作出解答,供办案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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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3年1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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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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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 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的问题
如果医生说越早治疗越好,怎么办?而且,这我养病期间,对方因该怎么给我损失的补偿呢?还有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呢?是起诉还是?我一点都不懂。 参考法条: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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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在侵犯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件当中,赔偿权利人通常可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护理费、残疾赔偿费、死亡赔偿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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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2014最新版)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发[1990]070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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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发[1990]070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ga/t 146-1996)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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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 流浪狗伤人喂养者是否该赔
流浪狗伤人喂养者是否该赔 “宠物伤人,主人赔偿。”这是很多人都明白的道理。那么,社区里的流浪狗伤人,平日里经常给流浪狗一些吃喝的居民,是否需要担责呢?近日,法院的一纸判决得出了答案:得担责。不过法官也指出,如果是有人故意挑逗动物被咬伤,饲养者则可免责或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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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用超过退休年龄员工工作中发生人身损害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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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公安厅 云公交〔2013〕85号 关于印发2013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昆明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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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9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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