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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 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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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案件中存在有些医疗单位出具的误工休息证明有太大的随意性,按照医疗单位出具的休息证明,期限太长,是否严格按照公安部人身损害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标准的规定计算误工期限?该规定中不明确的如何掌握,是否启动误工日期鉴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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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的律师指导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的律师指导 人身损害赔偿的几种情况 1、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两种情况均指用暴力方式致他人受伤或死亡。 伤害程度为轻微伤的,为治安案件,侵权人(肇事者)一般受到治安拘留。 伤害程度为轻伤(包括轻伤)以上的,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肇事者) 受到刑罚惩罚,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或死刑后果。 肇事者在上述两种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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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 河南省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3634元/年, 河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4203元/年 2013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方式根据河南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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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司法(1990)07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第二条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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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法(司)发(1990)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头颈部损伤 第三章 肢体损伤 第四章 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第五章 其他损伤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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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 人身保护令是什么
人身保护令,法律术语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一、人身保护令的意义 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的做法,不仅达到了预防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效果,还因有效制止家庭暴力而使其中一些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得以维持,家庭和睦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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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 1. 一眼有或无光感 , 另一眼矫正视力≤ 0.02 或视野≤ 8%( 或半径≤ 5 ° ) 2. 双眼视野≤ 8%,( 或半径≤ 5 ° ) 三级 1. 一眼有或无光感 , 另眼矫正视力≤ 0.05 或视野≤ 16%( 或半径≤ 10 ° ) 2. 双侧矫正视力 <0.05 或视野≤ 16%( 或半径≤ 10 ° ) 3. 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 , 另眼矫正视力 <0.1 或视野≤ 24%,( 或半径≤ 15 ° ) 四级 1. 一眼有或无光感 , 另眼矫正视力≤ 0.2, 或视野≤ 32%,( 或半径≤ 20 ° ) 2. 一眼矫正视力 <0.05, 另一眼矫正视力≤ 0.1 3. 双眼矫正视力 <0.1, 或视野≤ 32%,( 或半径≤ 20 ° ) 五级 1. 一眼有或无光感 , 另眼矫正视力≤ 0.3, 或视野≤ 40%,( 或半径≤ 25 ° ) 2. 双眼视野≤ 40%,( 或半径≤ 25 ° ) 3. 一侧眼球摘除 4. 双眼低视力 2 级 六级 1. 一眼矫正视力≤ 0.05, 另眼矫正视力≤ 0.3 2. 一眼矫正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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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 可否要求重新鉴定伤残
我是肇事者,因三级伤残,一审法院判47万元,上诉费是8300元,我家很困难,9月18日我去二审法院立案庭已申请完了缓缴上诉费,法院说最多延长2个月,现在我有点事不明白想请教专业人员一一为我解答以下问题(谢谢): 1.现在我可否向法院要求重新鉴定伤残?如果可以,在什么期间内去法院找那个部门?需要带什么手续?(我在外地出的事, 要是去法院还得坐火车)希望明确的说一下.非常感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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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 如何进行伤残鉴定
如何进行伤残鉴定是比较受关注的问题,有些伤残鉴定是不被承认的,那么要如何进行伤残鉴定才是合法有效的呢?下面就来看一看。 一、发生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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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 2013年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3年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3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公布的2012年度的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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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费用的计算标准
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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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 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
者损伤消失前作出评定。 2.6本标准为轻微损伤的下限,上限与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稿)衔接,未达到本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 3.头颈部损伤 3.1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3.2头皮创。 3.3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3.4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3.5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3.6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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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5755元。 二、2012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5778元 三、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9446元 四、2012年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6776元 五、2012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670元 2012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837元,月均工资3569.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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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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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t521-2004)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法医学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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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参考
与该损害有关,据实结算 二、误工费 定残日之前是误工,应计算为误工费,定残日之后为残疾赔偿金;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无固定收入的参照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否则参照相同行业平均工资) 三、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误工费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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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赔偿的项目有: 1、受害人未残的,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七项。有的法官也判决赔偿精神抚慰金,但数额一般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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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统计信息网2013年02月28日发布的《2012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837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55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778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4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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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审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2008年12月15日发布,吉高法[2008]245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关于残疾赔偿金具体数额确定方法的问题 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数额。1—10级伤残分别对应100—10%,每级相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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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4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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