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指南 > 刑事诉讼期间 > 诉讼时效期间有几种类型
诉讼时效期间有几种类型
发表时间:2014-10-28 浏览次数:128

山西恒驰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与解答:

一、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

(一)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一般债权请求权,为2年。

(二)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1、一般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特殊情形: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为10年。明示的安全使用期超过10年的,为安全使用期。

(2)因船舶油污损害的请求权,为6年。

(三)特殊诉讼时效:

1、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注: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无论财产损害还是人身损害,均适用2年时效期间。

2、3年:

(1)环境污染侵权,无论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害,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2)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3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

3、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口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4、5年: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灭。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诉讼时效期间有几种类型”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刑事诉讼期间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8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