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行政监督法 > 国家赔偿法 > 刑事赔偿 > 刑事赔偿标准概述
刑事赔偿标准概述
发表时间:2012-06-04 浏览次数:309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转发2007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的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008年办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刑事赔偿案件,每日的赔偿金按照99.31元计算。 《通知》说,根据国家统计局给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的函,2007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932元,99.31元即为日平均工资。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强调,该计算标准是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的,该办公室只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公布当年的赔偿标准。该负责人说,国家赔偿法修改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计划。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近年来一直在积极开展有关调查研究,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国家赔偿法修改工作。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刑事赔偿标准概述”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国家赔偿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2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