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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 欠钱不还怎么办
作者:石家麒,系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执业律师 作为朋友,在对方有难处时借对方钱,本是好意,但是对方却将还钱的时间一拖再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欠条”与“借条”的区别 在现实生活中,欠条与借条在书写过程中,大多数人都没有注意过二者的区别,更多的时候还会把二者混淆在一起。但在法律上“欠条”与“借条”却存在着很大的区别,现马君律师将二者的主要区别解析如下: 第一、法律意义上的区别: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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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 2009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9〕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已于2009年3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5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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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5月17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对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予以明确。该司法解释自5月18日起施行。 据了解,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咨询律师: 胡骅
申请转按贷款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借款人无拖欠贷款款项; 2、住房原则上应为现房; 3、新借款人符合二手房借款条件要求,借款比例、金额、利率、期限按照二手房贷款标准执行; 4、住房价值一般无须评估,住房价值按照原购房价与现出售价格孰低原则掌握,并以此确定借款比例和金额上限
咨询律师: 胡骅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三角债”问题,多方当事人之间往往会签订各类协议来解决此类纠纷。从诉讼实务角度讲,各类协议在法律上存在歧义的往往是:债权转让与第三人履行之间的区别。因为两者在诉讼中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法律后果,所以应正确认定两者在实务中的区别。 法律依据: 债权转让 : 第七十九条 【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咨询律师: 胡骅
催收太紧会使对方不愉快,影响以后的关系。如果这样认为,你不仅永远收不到欠款,而且也保不住以后的合作。客户所欠货款越多,支付越困难,越容易转向别的公司进货,你就越不能稳住这一客户,所以还是加紧催收才是上策。 2、做好欠款的风险等级评估。按照欠款预定的回收时间及回收的可能性,将货款分为未收款、催收款、准呆账、呆账、死账几类。对不同类型的货款,采取不同的催收方法,施以不同的催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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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和贷款人均为自然人的合同。合同法中借款合同主要调整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关系,同时也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作出了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的情况在实践中经济出现。比如,某人因家中出现困难向同事借钱;某人因为要筹办一个公司向亲戚朋友借钱等,都属于自然人借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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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以下几种借贷关系均不合法: 一、从事非法活动之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用于赌博、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钱的,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张某明知小陈借款用于赌博,故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二、高利贷利息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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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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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到债权人可否要求提前归还? 假设张三欠李四一笔钱,双方约定了明确的给付时间,在该约定时间届满前,李四可否要求张三提前还款。一般而言,既然双方约定了明确的还款期限,在该期限届满前,张三有权拒绝还款。但如果张三明确表示到期也不会归还或者恶意转移财产,让李四有理由相信到期无法收回欠款,则李四有权在约定的给付期限届满前要求张三还款。这就是《合同法》规定的预期违约责任或先期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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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借款事宜,可以让借款方打个借条,写明借款金额(应有大小写)、利息(没写视为不要利息)、还款的具体时间、延期还款的违约责任(如延期一天需承担*元的违约金)、并将借款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复印件留存或记下来,要求留下电话号码,以备对方不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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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本该是喜庆的日子,但是韩先生却遇到了麻烦事。 2013年1月30日,韩先生登录qq朋友网时发现一位落款为“林洛然”的人在网上给他留了一段言,催缴信用卡欠款。韩先生承认,他在某银行办的信用卡确实欠款3754.18元,但早已还清。可奇怪的是,这条信息至今仍发布在网上。更让他气愤的是,对方竟然将他的身份证号码、信用卡尾号等详细信息公布到他的朋友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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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日,网爆一农民工,在去银行存钱的路上,因为摔了一跤,放在口袋中的17600元钱滑落后被风吹散遭路人哄抢,自己只捡回3600元。之后散落的钱虽然不能全部找回,但是好心的人们一天之内帮他凑齐了散落的钱。我们在思考人情冷暖的同时,也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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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 讨债举证须知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二、举证要求: a 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咨询律师: 胡骅
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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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 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creditassignment)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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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债务纠纷案件是否涉及到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结论、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等,这些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也应向法庭提供。 可见,当事人在打官司时有举证的责任,如何运用证据来打赢官司是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关键。如果当事人不能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证据,就只能承担起诉的后果。因此,当事人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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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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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已经成年,前几年在外赌博向朋友借了100多万,全部输在赌桌上。此后,儿子痛改前非。上周,债主约他洽谈还款计划,我们一块前往。没想到当天晚上,债主找了几个混混,对我们一顿暴打,非让我们签署一份明年5月底还钱的条子,并且注明还不清债务就要拿我和老伴的房子抵债。我们当时被限制不能离开,茶社的员工也不敢报警,只能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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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权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9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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