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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有哪些区别 区别有几个方面的不同: (1)欠缺结婚的法定形式要件,即未办理或者合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且具有长期共同生活的目的。这是事实婚姻区别于非婚两性关系如通奸、姘居等的重要要件; (3)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已达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的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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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证制度引入协议离婚可以有效的克服协议离婚本身的弊端,充分发挥协议离婚和公证制度的积极作用,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推波助澜。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事实婚姻要离婚该如何处理,欢迎大家浏览! 离婚法律在线咨询 咨询:事实婚姻要离婚该如何处理? 你好,现在想向你咨询一下,女方怀孕现在不能打胎,尚未登记未取得结婚证,但已办完婚宴,被大家公认为事实婚姻,现要离婚,该如何处理? 免费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回答: 你好,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没有领取结婚证,只是同居关系,不需要离婚,自动分开就可以了。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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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子女如何落户
男方:户口本、计划生育光荣证、身份证、结婚证 2、女方:身份证 3、小宝宝:出生医学证明、宝宝的血型说明 二、准备下列证件的复印件 1、男女双方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宝宝出生医学证明 5、计划生育光荣证 份数:各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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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事实婚姻是不是不受法律保护,事实婚姻所带来的后果有哪些? 孝感律师 解答: (一)事实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一般共同共有的财产,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而不应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这样可以防止只为贪图享受或者为了捞钱而骗婚的人,也可促使当事人重视婚姻登记的法定手续。 (二)因事实婚姻而出生的子女,视为非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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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 家庭保障如何申请
我有个亲戚,他们家很可怜,家庭条件只能用窘迫来形容。他们先后生的两个孩子,都是弱智,因为碍于面子,低保没办下来,一家人每月生活费几乎都靠借,现在事情到了这地步他们也不埋怨什么了,只担心他们两老去世以后两个弱智孩子该怎么办。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有一天,他们两老相继去世,只剩下两个弱智的孩子,那么,这两个孩子该怎么办?如果寻求属于自己的法律保障?请详细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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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从事实婚姻的概念和特征我们可以看出,事实婚姻跟法律婚姻的根本不同就是是否进行结婚登记。那么事实婚姻跟法律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海东律师 解答: 在我国事实婚姻是比较常见的,尤其是在偏远农村、山区和一些落后的地区,一些民风民俗的存在,例如在一些农村只要男女双方举行过结婚典礼就被认为是双方的婚姻成立,当双方发生离婚、继承纠纷一些问题就捉襟见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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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事实婚姻的存在原因主要去传统习俗的影响;婚姻登记不方便......事实婚姻的特征有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那么事实婚姻的存在原因和特征分别是什么呢? 西宁律师 解答: 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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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该怎么离婚
你好,请问在现实生活中会,事实婚姻可以自行协商解除,有争议的,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那么事实婚姻该怎么离婚呢? 青海律师 解答: 解除标准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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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符合法定的结婚的实质条件,且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废除)施行前就已经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才属于事实婚姻。其他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关系,无论是否以夫妻名义生活、群众是否认为是夫妻,或者是否举行过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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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生活当中,存在着一些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的人身财产关系该如何处理? 安顺律师 解答: 一、对事实的处理原则 (一)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根据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出台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这一天之前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的同居关系,为事实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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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 对事实婚姻的理解
你好,请问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对于事实婚姻该如何理解? 毕节律师 解答: 事实婚姻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它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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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 看事实婚姻的发展
你好,请问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那么事实婚姻的发展是怎样的呢? 铜仁律师 解答: 事实婚姻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姻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 (1)传统习俗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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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事实婚姻和非法姘居都是男女同居生活一起,他们有什么区别呢? 重庆律师 解答: 首先,含义的不同: 所谓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末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并为周围群众所承认的一种婚姻形式。 所谓姘居,是指有配偶的男女一方或双方再与第三者同居生活。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从参与的人看,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无配偶,姘居的男女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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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所谓的事实婚姻就是指一对男女以夫妻关系生活在一起,但并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那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对事实婚姻的含义与构成要件进行一个详细的了解。 事实婚姻—含义: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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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 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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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 如何搜集婚外情证据
如何搜集婚外情证据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婚外情取证过程中,当事人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在自己家里捉到配偶与第三者亲密,谈不到私闯他人住宅,构不成刑事责任。但是,当事人不能将自家“捉奸”的照片在公众中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否则,对侵犯第三者的名誉权是能够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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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 什么是事实婚姻
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1)传统习俗的影响。我国民间流行仪式婚,许多人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亲朋好友认可,就是夫妻了,没有必要再履行法律手续。(2)婚姻登记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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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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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 法院如何认定婚外情
法院如何认定婚外情 在很多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法院为何只在判决书中认定双方存在暧昧或是亲密关系,却不直接认定存在过错?到底怎样才能被认定婚外情的存在,很多当事人都有此疑问。总得来说,法院对待婚外情认定的态度是非常谨慎的。究其原因,2001年修改《婚姻法》时,基于和谐和平衡的考虑,立法者对于婚外情的认定就是非常的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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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买卖合同无效,并将房屋产权恢复登记在曹某名下。 律师分析: 本案的难点不是缺少法律依据,而是主张《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事实依据是原告张某和被告曹某属于事实婚姻,只有在构成事实婚姻的前提下才可以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9条的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符合上述事实情况下,显然本案的胜诉就是程序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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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6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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