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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是山东某设备公司的参保职工。2011年1 月,王某下夜班后被一载货车辆撞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伤及脑干,生命体征不稳。依据单位申请,2011年4月,当地人社部门认定王某为工伤。因伤情严重,王某一直在医院重症室救治,2012年7月,王某医治无效后死亡,其亲属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称王某早已被认定为工伤了,现在去世了,当然是工亡,要求按工亡标准支付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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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 工亡和非工亡待遇
劳动法专题:工亡和非工亡待遇 企业职工因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补助金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滨州市2014年适用月平均工资3024元。也就是说丧葬补助金是18144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 第一、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咨询律师: 胡骅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工伤保险待遇 项 目 标 准 基 数 支付渠道 医疗康复待遇 医疗 待遇 挂号费 按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住院费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医疗费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药 费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交通食宿费 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 停工留薪期内及康复待遇 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 国家规定的标准 按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辅助器具费 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 原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 用人单位 生活不能治理的 护理待遇 按实际需要 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 27个月 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二级 25个月 三级 23个月 四级 21个月 五级 18个月 六级 16个月 七级 13个月 八级 11个月 九级 9个月 十级 7个月 伤残 津贴 一级 90% 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二级 85% 三级 80% 四级 75% 五级 70% 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六级 60% 生活 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0%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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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山东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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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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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后本决定施行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依照本决定的规定执行。下列内容为《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后的内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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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豫人社工伤[2013]7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综合考虑我省物价增长水平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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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工伤保险待遇表 待遇 项目 享 受 条 件 计 发 标 准 备  注 工伤保险 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 医疗费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需治疗者(包括工伤康复治疗)  费用总额的100%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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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5)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1994年12月1日,我部发布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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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社会保险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适应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需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有关医疗期限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现予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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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 交通事故工伤的待遇
交通事故工伤待遇 是什么?相信这是很多人都很关心的话题,尤其是那些因交通事故受工伤的人们来说更是如此。那么,交通事故工伤待遇到底是怎样的呢?律咖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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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工亡的劳动者遗属是否既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又有权获得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各中、基层人民法院,本院相关部门: 《关于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工亡的劳动者遗属是否既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又有权获得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的解答》经市高法院2013年8月9日第26次审判委员会研究,同意下发。请认真组织学习,正确理解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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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偿金为6个月的合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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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以及整理资料后为你北京市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想了解更多北京的法律咨询可到北京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9年第48号)第四章第十二条至第二十八条对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标准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第四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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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律咖法律在线咨询网的工伤法律咨询小编以及整理资料后为你介绍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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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咖法律在线咨询网为您提供 工伤法律咨询 。 刑事法律在线咨询 将为您详解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1)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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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咖法律在线咨询网为您提供 工伤法律咨询 。 刑事法律在线咨询 将为您详解停工留薪期未停工 应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2007年12月,张某在某纺织品公司从事开松工作,双方约定以承包加计件形式支付工资,公司按产量将工资全部记入张某名下,并打到张某的工资卡上。2008年11月,张某在卡车上卸货摔伤致使右肩关节脱位。 虽然造成身体受伤,但张某坚持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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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工伤待遇,别忘要求经济补偿 发生工伤后,很多劳动者往往不知所措,大多数人只能够想到工伤待遇,但却忽略了其他应得补偿,在工伤维权同时,总结如下工伤职工应注意维护的权益。 第一点、应该清楚自己的工资、特殊津贴等是否及时、足额发放。第二点、看看用人单位是否为自己缴纳了法定的社会保险。第三点、明了用人单位有无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严重影响劳动者权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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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伤残、死亡如何享受保险待遇 随着《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由于《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工作时间发病是否可以比照工伤处理的复函》与《工伤保险条例》相冲突,实践中不再适用。这样,出现了许多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发病的职工经抢救后致全残,不再比照工伤认定的情况,职工由于得不到相应的保险待遇,生活、医疗陷入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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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项   目 待            遇 备     注 计 算 基 数 月份 / 比例 支付渠道 医疗期间 停工留薪 原工资福利待遇 12个月 用人单位 最长24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医疗费用 实际发生 100% 基金 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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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0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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