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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工伤赔偿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工伤待遇、工伤事故赔偿、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程序、工商报销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伤赔偿标准] 2005年度工伤赔偿标准(浙江省)
2005年浙江省(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58元,年平均工资为18689元。 职工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
咨询律师: 刘波
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统计所得。 2、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2/3)、辅助 器具费等。 3、以上赔偿金额按广州市2004年度社平工资2585元为基数计算,上下限各为300%和60%。 4、本赔偿对照表只适用于广州市各区(不包括番禺区和花都区)。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伤赔偿标准] 享受工亡赔偿标准情形
因工死亡包括以下情况: 1、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 2、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3、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4、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咨询律师: 刘波
[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索赔问答
我有个朋友没有和老板签定任何合同,只是介绍过去的打工,现在由于在一次做工时,从电杆摔下,造成腿骨折小骨断裂,现还在住院,老板只是给了一些手术费用,现在住院费用迟迟未来交,找过很多次了,都没用,医生说要再次手术,而老板却一再推托,想咨询一下能用法律解决吗?   解答: 因为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要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合同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辅助器具赔偿标准   序号 项目 年限 安装配置费 ( 元 ) 备注 1 髋离断大腿假肢 2 9000 含训练费 2 大腿假肢 2 6700 含训练费 3 小腿假肢 2 4600 含训练费 4 半足 2 1200   5 上臂假肢 2 1600   6 前臂假肢 2 1300   7 假手 2 600   8 代步车 10 850   9 义眼 5 300   10 助听器 5 800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伤事故赔偿] 工伤赔偿常见问题
工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我被评为工伤七级,单位已经发给我伤残补偿金,请问我能否再向单位提出精神补偿金的请求?     答:伤残赔偿金本身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一般不重复支持。但是情况特殊的可以酌情考虑,但七级伤残一般不属于特殊情况。 内地在香港海员因工死亡可获得何种赔偿? 我的一个朋友香港船运公司职员跑外轮至印度因工死亡。船公司方面的解释是:在工作岗位上,因一条钢缆意外绷断击人致死。
咨询律师: 刘波
劳动者因工伤残是劳动者个人在工作中付出的代价,应规定较高的待遇。这不仅在生活上给予照顾,而且在精神上也是一种奖励和安慰。其社会保险待遇属于“损失补偿”性质,具有“物质奖励”的意义。非因工伤残,虽然个人也付出了代价,但不是为社会劳动所付出的代价,保险待遇应适当低一些。它同疾病社会保险待遇一样,属于“物质帮助”的范畴。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应当,但不同于直接经济损失。因工伤残在给劳动者造成直接损失的同时,也会造成间接的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劳动者在发生伤残事故后个人所受的经济损失。劳动者直接经济损失是和他直接经济收入相关的,是其全部收入的主要部分——工资收入。直接经济损失影响本人及其家属生活,影响劳动力再生产。对劳动者其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必须给予全部的补偿。间接经济损失是指职工直接经济收入以外的其他经济收入的损失,包括兼职收入、业余其他劳动收入等。这部分收入不是人人都有,是不固定的、时有时无的额外收入。社会保险主要是保障其基本生活,因而这部份经济损失不应与前者同等对待。
咨询律师: 刘波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律咖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工伤相关知识: 工伤赔偿常见问题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的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哪些情形下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如何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分为几级? 企业职工在工作休息时间发生的损害事故可否界定为工伤事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职工因工作原因再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按照新认定的工伤、职业病情形受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律咖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工伤相关知识: 工伤赔偿常见问题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如何处理? 哪些情形下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如何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分为几级?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律咖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工伤相关知识: 工伤赔偿常见问题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如何处理?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的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如何处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显然,你受的伤属工伤范围。虽然系你违章作业造成的负伤,自己有过错,但这并不影响对工伤的认定,你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律咖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更多工伤知识: 未签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 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护理费应随工资上涨而增加吗? 职工死亡和负伤可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 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如何申报与认定?
咨询律师: 胡骅
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 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办法第9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1、犯罪或违法;  2、自杀或自残;  3、斗殴;  4、酗酒;  5、蓄意违章;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咖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更多工伤知识: 未签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 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护理费应随工资上涨而增加吗?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待遇?  (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 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 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劳动合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7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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