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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虽然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本人缺没有合同书文本的情况下,我代理的很多劳动类案件中,很多公司会否定劳动关系的存在,给劳动者维权无理的增加了一大难题,我们不得不寻找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这就多了一道程序,即确认劳动关系! 一、如何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接下来我们用一些文字,主要罗列一下,在平时的职业生涯中,如果去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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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 确立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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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对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9条作出进一步释明的答复 网友在《建筑领域确认劳动关系之我见》一文中对建筑行业大量存在的转包、分包引发的劳动关系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法办【2011】42号)《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第59条和(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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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纠纷过程中劳动关系是基础,没有了劳动关系,也就无法谈及之后的劳动纠纷诉讼。很多劳动者都忽视了这点。笔者在平时的接待过程中经常遇到劳动者侃侃而谈其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等等问题,但当笔者问及劳动者如何证明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时,经常碰到劳动者无言以对,或信心满满地说用人单位一定会承认劳动关系的等等情形。殊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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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劳动争议纠纷 【审理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 号】(2013)成民终字第1550号 【审级程序】 第二审程序 【判决日期】 2013年8月6日 【审理法官】 臧永梁楷何昕 【 裁 判 要 点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中明确,劳动关系成立一个条件就是用人单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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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关系管理50问
问:用人单位订立哪些规章制度必须要与职工协商?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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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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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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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 号]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规定,请求确认其与发包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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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 老王与服务社建立什么法律关系?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首先,服务社属于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并非劳动法意义上的用工主体。因而,双方建立的并非劳动关系,老王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缺乏法律依据。其次,法院认定双方在职期间系建立劳务关系,权利义务应遵循双方劳务合同的约定。但根据《服务社劳务合同》的内容,双方并未就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做约定。据此,一审法院驳回了老王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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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王某认为,张某为了筹建服装公司找自己帮忙,并承诺在公司成立后按照15000元工资的标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现张某违反当初的承诺,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故要求现在成立的新公司承担其在公司设立期间的法律义务,支付其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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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通知书,认为王某与莒县某超市劳动关系不清,要求王某申请对劳动关系进行仲裁,后王某提出仲裁申请。2012年11月25日,莒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王某与莒县某超市存在劳动关系。莒县某超市不服该裁决,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王某与莒县某超市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于某在承包莒县某超市面食柜台经营期间没有营业执照,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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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 工程承包中劳动关系确认问题
某石材公司是经过工商部门批准成立的企业法人,其将承包的大理石干挂工程转包给没有用工主体资格的马某,马某招用别某从事该工程的钢结构焊接工作,未与别某签订劳动合同。某日别某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别某之妻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别某与某石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争议 本案中别某与某石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评析 本案从表面上看某石材公司与别某不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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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 认定劳动关系存常见的问题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是有一些特殊法律情形,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认定问题上存在误区,所以笔者对以下特殊法律情形加以分析,希望能够对广大读者带来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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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案例中看确认劳动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 作者:赵令崧 【案情】 2009年12月31日,原告某中矿建设集团与某华团公司签订《井下掘进、浅孔采矿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0 日止将矿井下部份掘进、浅孔采矿工程发包给原告采掘十一队施工。工程地点和内容以该矿每月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和业务联系单为准。对外以“采掘十一队”的名称进行施工,负责人为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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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继续工作或重新就业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杨建勇律师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下发了《关于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审判指南(初稿)〉征求意见及召开座谈会的通知》(苏高法电〔2013〕688号),以广泛征求意见。其中附件一中列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继续工作或重新就业是否劳动关系?”属于需重点研讨的问题。现我结合近年来所办案件情况,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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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关系确立的条件
劳动关系确立的条件 作者:陈莉 要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成立,须一方为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另一方为自然人;且用人单位和自然人之间必须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案情 2012年6月28日,原告重庆xx公司同吴某某签订《荣城xx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将其承包的重庆市荣昌县荣城xx地下室及土石方工程发包给吴某某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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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同意”倒签合同 单位应否付双倍工资 作者:崔荣涛 孔庆峰 【要旨】 劳动合同虽然基于当事人的合意而产生,在一定程序上适用合同自由的原则。但在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有些合同的内容未必是劳动者自由意思的表达。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要构建不同于民法的独特的意思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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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 实践中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认定
实践中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认定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因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责任不同,并且在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承担方式也不同,从而会产生不同的判决结果,对当事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一些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间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往往是案件争议的焦点,因此区分雇佣和承揽的意义是必要的。如何作出正确的区别,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起来区分。 (一)两者的标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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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川劳社办〔2005〕102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以下简称《通知》)已经下发。按《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经研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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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3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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