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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先进代办员”的表彰奖励。  2008年7月21日,黄某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确认他与邮政局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申请人仲裁申请请求,黄某不服,遂向法院起诉。  分歧:该案在审理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黄某与邮政局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关系的认定] 违法建立的劳动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即“四证一卡”: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健康证、外出就业登记卡。申诉人属非法务工,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此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属违法建立。这种违法的劳动关系从建立之日起,就不受法律保护。此间,由于申诉人的过错而导致被诉人作出对申诉人辞退处理的决定,由于双方劳动关系建立的不合法,故不应得到法律支持。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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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的认定
  案情:王先生在单位工作了一年后,受到公司无故辞退的待遇。王先生不服,将单位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在收到王先生的材料后,以王先生的单位未经合法登记为由不予受理。      问题:用人单位应具备哪些条件?      评析:    《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得劳动者,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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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
在劳动法中,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劳动法的调整。如何判断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查: 一、用人单位是否支付了比较确定的与工资相类似的劳动报酬; 二、劳动者付出的劳动是否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或者劳动者是否已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约束; 三、用人单位是否以发放工作证、登记表、报名表等类似的或其他方式允许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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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关系的法律认识
我国理论界对于劳动关系的认识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将劳动关系视为隶属关系,完全通过行政手段进行调节;第二阶段,将劳动关系视为平等关系,用民法的理论来协调劳动关系;第三阶段,认识到劳动关系是兼有隶属性和平等性的一种社会关系,用社会法的理论来揭示劳动关系的内涵。尽管第三阶段的理论最具科学性,但其他两种认识还继续为一部分人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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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关系的如何认定
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是劳动者能够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条件。 (一)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从理论上讲,劳动关系是劳动力提供者(即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即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关系,具有隶属性;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之间在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关系。但根据理论上的异同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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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小姐自2007年入职深圳市宝安区y公司,t小姐与y公司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于2007年12月31日到期之后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8年6月,t小姐因故从y公司离职。之后,t小姐向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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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单位有关负责人,索要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有关负责人却表示:“我们培训机构跟你是劳务关系,哪有什么‘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张小姐一直认为自己和培训机构之间是劳动关系。她感到非常气愤,只好申请劳动仲裁。张小姐虽然与培训机构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她保存了单位发放的工作证、工作服、出入证、课程安排表、考勤表,以及历次工资发放时候的工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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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 双重劳动关系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公司向张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7000元及额外经济补偿金13,500元;2.北京甲公司向张某支付2003年10月、11月双休日和十一法定假日加班费5879.54 元;3.驳回张某其它申诉请求。北京甲公司不服此裁决,于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两次申请劳动仲裁中,密云仲裁委员会和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在认定张某与云岗百货公司之间的关系为停薪留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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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 要】监事并非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并非劳动关系。监事的报酬应由股东会决定,监事的权利义务由公司法规范。按照公司法规定,监事 不得兼任公司高管,但不妨碍监事兼任公司非高管职务,其兼任非高管职务的报酬属于劳动报酬,受劳动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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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 房屋拆迁中的雇佣关系?
被告人高某承揽了一项房屋拆迁工程,并组织原告仕某等建筑工人进行施工,高某与工人商定由个人自行携带拆迁工具施工,并约定两种报酬支付方式:一种是每拆除并刮净一块砖得5分钱;第二是拆下的旧砖归工人自己所有,但每块要向高某支付差价5分钱。原告仕某选择后一种,在施工过程中仕某拆迁方式不当,导致右腿被过梁砸伤,共花去医疗费87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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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承揽合同关系和劳务关系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答:雇佣用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主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承揽合同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双方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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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 签订运输合同可否认定为劳动关系
关系,并认定其伤害为工伤,由公司承担因其在工作时间受伤所支付的医疗费和误工费。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了孙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孙某能否获得建筑公司的赔偿,关键是他与建筑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由于他们之间并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了运输合同,这就使得该案法律关系的认定变得相对复杂。劳动关系的存在并不取决于原被告双方对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如何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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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 雇佣、承揽和劳务关系之间的区别
雇用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承揽合同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双方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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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徒期限一般根据工作岗位、技术等级要求来确定。虽说学徒期是新近员工学习、接受培训的期限,但该期限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且在劳动合同中可以同时约定试用期和学徒期。在学徒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学徒工安排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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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 你了解自己的劳动关系吗
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总的说来,作为每一名劳动者只有真正的了解了自己的劳动关系,以及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够更好地做好自己事业,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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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发挥着重要作用,工会、企业也担负着重要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对稳定职工队伍。促进企业发展,保证社会政治长治久安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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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5月25日下发的通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亦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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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用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一、尽量提供能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相关材料。如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用人单位的门卡、饭卡、工资条、工作服、暂住证、评定员工等级证明、表彰或处罚决定等等。    二、请同事提供证人证言,而且要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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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关系的概念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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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9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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