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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程序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审判程序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第二审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特别程序与普通程序的不同在于: 1.一审终审。它不同于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不是二审终审,而是一审终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 2.审判组织不同。特别程序原则上采用独任审判制。民事诉讼法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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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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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二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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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程序] 什么是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
 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上诉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 第二审程序是为了保证当事人依法行使上诉权和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而设置的。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即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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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程序] 如何适用督促程序
民事诉讼法规定,督促程序分为申请、审理、提出异议和执行四个阶段。 1.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督促程序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而开始。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即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没有给付金钱等其他债务,只存在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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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程序] 督促程序的进行
 督促程序,即根据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债务人应当给付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若债务人不在规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即具有执行力的程序。 督促程序的进行,是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为基础的。“明确”是指除债务人迟延向债权人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外,债权人与债务人关系明确,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合法”是指债权债务关系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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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 什么是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认为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对原案件进行重新审理予以纠正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不是每一个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只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又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才可以适用的一种诉讼程序,是保证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正确、合法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审判监督程序,既不同于第一审程序,也不同于第二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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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对抗诉案件不开庭审理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该规定有三层含义:(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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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程序] 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民事上诉案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方便群众诉讼的原则,可以在本法院进行,也可以派出法庭到案件发生地或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就地进行。 法律咨询: 您好,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 第二审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下列情况的,经高级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一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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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审普通程序] 二审程序和一审程序
一审必须开庭审理,符合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二审可以采用开庭或调查讯问式审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5)审判组织不同 一审可以采用合议庭或独任庭的形式,采用合议庭时,还可以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二审只能采用合议庭的形式,且不能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 (6)处理结果不同及其效力不同 一审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一审判决不一定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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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程序] 二审期间积极赔偿能否改判
2009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京高法发[2009]226号)的通知,该通知第28条可以算是比较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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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程序] 二审新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将二审程序中新证据的范围界定为: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定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笔者认为,对于第二种情形,当事人没有主观过错,所以应属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标准也易于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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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程序] 二审程序的任务
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 第二审程序的任务是什么? 对一审未生效的裁判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和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以维护正确的一审,纠正错捂的一审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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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中超”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周军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审判决。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须对“中超”商标重新作出复审裁定。    2002年11月27日,周军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 中超”商标申请,该商标经初步审定并公告,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3类果酒(含酒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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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适用章规定。”及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该两条确立了我国民事诉讼二审程序排除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笔者认为该规定欠妥,主要理由是 (1)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类型分析,二审程序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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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当事人提起上诉并未改变简单民事案件的性质,亦即一审中的简单民事案件,在二审中仍然属于简单的民事案件,故这些案件在二审程序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法律咨询: 您好,民事诉讼法中二审程序有哪些判决? 法律网律师解答: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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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二审程序是否能进行书面审理 关于民事程序选择权的问题,在中国的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虽有规定,但不太系统,且职权主义彩色太浓,导致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的民事程序选择权大多流于形式。民事诉讼中的程序选择权是当事人双方对解决纠纷的一些程序性事项的协议选择,本质上类似于一种诉讼契约,是以直接发生诉讼法上效果为目的的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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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程序] 民事二审程序上诉的受理
法院发现本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仍应将案件按上诉程序在法定期限内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但不能另行组成合议庭按审判监督程序自行改判。因为当事人上诉,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并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也就不能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上诉审人民法院审查上诉人的上诉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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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程序] 民事二审程序上诉的撤回
及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不准撤回上诉。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是否准予上诉人撤回上诉,都应当作出裁定。裁定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人民法院不准上诉人撤回上诉,是驳回上诉人程序上的请求,可以用口头裁定的形式;但是准予上诉人撤回上诉的裁定,由于是对一审判决、裁定效力的确认,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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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程序] 民事二审程序上诉的提起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作出的判决或裁定,都不准上诉。法律规定的裁定,除以上可以上诉的三种裁定外,其他裁定,也不准上诉。 (3)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为十五日,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为十日,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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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与仲裁指南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7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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