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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栏目为您提供最新精神损害赔偿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婚姻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精神损害赔偿计算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婚姻精神损害赔偿] 如何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主体:损害赔偿请求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 (二)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协议离婚后提出: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姻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过错赔偿无过错方的请求权
的程度较难把握,应由法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以自由心证裁量之。 4、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即一方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了另一方的损害结果的发生。根据侵权行为法的一般原理,因果关系是归责的前提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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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精神损害赔偿] 可否要求第三者赔偿损失?
现实生活中,第三者破坏夫妻感情,影响家庭生活的和谐、稳定,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伤害。那么,当事人可否要求第三者赔偿精神损失呢? 新《婚姻法》规定了损害赔偿制度,规定因夫妻一方存在法定过错的,无过错可要求损害赔偿。但同时,新《婚姻法》严格限定了赔偿的责任主体,为夫妻一方中的过错方,而不包括第三者。因此,当事人不能要求第三者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姻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请求
三是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过错行为导致了损害事实的发生。这种因果关系是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和基础。 四是离婚的发生且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无过错。《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离婚无过错损害赔偿的请求主体是无过错方。因为无过错方是受害人,他(她)对分割人即过错方因过错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当然有权主张权利。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姻精神损害赔偿] 谁享有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谁享有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婚姻法赋予无过错方离婚时所享有的权利,其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为法律所特定,具体来说,应注意以下问题: l、必须由无过错一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无过错方没有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不能主动干预、处理。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无过错方是与过错方存在有效婚姻关系的配偶一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婚姻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上述“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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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精神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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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辆驾驶员被判处刑罚的事实,对于受害人而言具有精神抚慰的功能;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限定于物质损害,明确规定排除了精神损害;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告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婚姻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能要多少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损害赔偿包括 :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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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是随着《民法通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 适用原则 精神损害赔偿是一般侵权行为责任。既然如此,精神损害赔偿就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不包括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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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无论是在国内外,还是在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之间,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问题都存在着不同的认识。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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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应考虑哪些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明确规定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考虑的六种因素,但是具体到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时,仍然存在规定不具体、不便于操作的问题。笔者根据《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 婚姻关系的实质内容,认为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结婚时间 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受害人对配偶或家庭的贡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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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问题历来存在着很大的争论,究竟什么样的民事权利或者利益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无论是在国内外,还是在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之间,对此都存在着不同的认识。我们应如何正确理解《解释》的范围?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该范围是否应顺应司法实践的需要进行拓宽?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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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案件之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案件之离婚损害赔偿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其中多数起因于家庭暴力和夫妻一方与人有婚外情,或通奸、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而导致的离婚。许多无过错的离婚当事人,因另一方的侵权违法行为,使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却得不到法律救济。《婚姻法》修正案中新增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即第四十六条规定。该规定提出,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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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过低,差额悬殊的情况。这次的《司法解释》也只是规定了根据一些因素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加以了规定,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幅度。笔者认为,应该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一定的赔偿幅度,以避免相同或类似的案件在同一法院或不同法院做出赔偿数额悬殊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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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对象,即赔偿权利主体,应当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依法享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直接受害人和间接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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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 精神抚慰金的标准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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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定义 精神损害赔偿,亦称精神损害补偿或精神损害物质赔偿,是民事主题引起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等无形损害,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形式批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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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范围]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和赔偿范围。 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我国法律规定了具体的物质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但是如果被害人伤残或者死亡,对于被害人及其家属精神和心理上的打击也是很大的,我国法律只是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并未规定详细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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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精神损害赔偿] 如何请求离婚过错损害赔偿
三是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过错行为导致了损害事实的发生。这种因果关系是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和基础。 四是离婚的发生且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无过错。《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离婚无过错损害赔偿的请求主体是无过错方。因为无过错方是受害人,他(她)对分割人即过错方因过错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当然有权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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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1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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