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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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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已经在外国法院起诉,在该外国法院做出终局判决后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外国法院判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8条的规定处理;在当事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外国法院判决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咨询律师: 胡骅
对于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商事纠纷,除涉及不动产物权的纠纷外,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到我国法院进行诉讼的,我国法院就取得对该案的管辖权。如果当事人间没有书面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对方当事人应诉并就实体问题答辩的,亦视为当事人承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咨询律师: 胡骅
于公诉人的材料和意见,使法院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作出符合法律的处理结果。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还可以接受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委托,分别为受害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自诉案件原告人,以及申请再审的申请人担任诉讼代理人。在从事刑事案件代理工作中,律师工作基本同于辩护人所作工作,都要经过阅卷,会见在押被告人、调查取证等工作,只是在最后辩护人要拿出辩护意见,代理人要拿出代理词而已。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审判制度] 哪些案件告诉才处理?
告诉才处理,是指刑法规定的某些犯罪案件,必须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告诉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审理。即告诉乃论,不告不理。“告诉”,是指法定的告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报告案情,并请求对侵害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国外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比较严重的犯罪,如轮奸罪;一种是比较轻微的犯罪,如虐待罪。我国刑法第98条规定:“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
咨询律师: 刘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当事人只要在限定时间内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即应暂时停止审理或参与本案的工作,以待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咨询律师: 刘波
[刑事诉讼期间] 上诉、抗诉、申诉的期限
上诉、抗诉、申诉的期限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刑诉第183条自接到判决书后次日起10日以内 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刑诉第183条自接到判决书后次日起5日以内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如果没有特别的规定,一般的案件都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其所在地法院的隶属关系来确定管辖,法律上称为一般地域管辖。 1.对一般的民事案件,应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向该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是数个,而且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又不在同一区域内,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区域的法院起诉; 2.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刑事诉讼期间] 应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刑事案件
在我国,刑事诉讼分为公诉和自诉两种。二者的区别在于,公诉案件只能由公安机关(有的案件由检察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起诉;自诉案件则是由受害人或其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不起诉,法院是不会审理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属于自诉案件: 1、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具体有:(1)侮辱、诽谤(《刑法》第246条第1款)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审判制度] 什么是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是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院的程序,为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所进行的活动。特征: 1、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主持进行。 2、 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3、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4、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刑事诉讼阶段 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回避] 什么叫回避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六章。 第十六条 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刑事诉讼期间] 什么叫起诉
刑事诉讼中的起诉,指享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指控的内容进行审判,以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种案件,是以公诉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起诉为前提,如果没有人起诉,法院对任何案件都不主动审理。法院如果接受起诉,同意进行审理,称为受理。起诉的成立,标志诉讼中审判程序开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5)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6)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7)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因此,当事人的起诉不仅对于保护合法权益和解决民事争议具有重要意义。 原告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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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7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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