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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很强的法律效力,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比如: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遗嘱”给儿女了,则遗嘱无效)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a先立遗嘱把一架钢琴给儿子b,后来a自己又把钢琴给砸了,钢琴不存在了
咨询律师: 胡骅
事实收养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 关于证据的效力(证明力)问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证处办理该份遗嘱的公证手续。梁老太去世前几天,其3个子女从外地赶来,他们一起说服梁老太在病榻上写下了将该房屋给3个子女继承的遗嘱。那么,梁老太去世后,她的房屋应由谁来继承?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证效力] 公证书的法律效力
公证书效力分三种: (1)证据上的效力。一切公证书都有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因为公证是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证明,一旦纠纷发生,公证书就成为特殊的书证,证明力较强。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 在审判人员认为没有疑义的情况下,即可将公证书作为证明事实的证据。 (2)执行上的效力。
咨询律师: 胡骅
公证书,是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进行审查后,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而出具的证明文书。如《收养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书》、《学历公证书》、《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等等。 公证书的效力,就是指公证证明的适用范围和对人的法律约束力,也就是指公证书在法律上所起的作用。我国的公证书具有以下的效力: 一、证据效力。《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因为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经过公证证明之后,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已被公证机关所确认,这不仅可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而且在发生纠纷之后,公证文书成为特定的书证,证明力较强,审判人员在认为没有疑义时,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这是其他书证所不具备的。 公证的证据效力是一种广泛的效力,它不仅限于民事诉讼中,更主要的表现在日常民事、经济交往和行政管理活动中。 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项规定:“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公证机关这种有强制执行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公证处办理该份遗嘱的公证手续。梁老太去世前几天,其3个子女从外地赶来,他们一起说服梁老太在病榻上写下了将该房屋给3个子女继承的遗嘱。那么,梁老太去世后,她的房屋应由谁来继承?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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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程序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1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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