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夫妻财产 > 夫妻债务
[夫妻债务] 婚内借款效力如何认定
婚内借款合同的效力应予肯定。 一、婚内夫妻互借合同的效力。婚内借款其实质仍是借贷关系,夫妻在婚内的借款合同并不违背合同法关于形式和主体的规定。本律师认为,合同法并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并且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这就为婚内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并生效提供了前提,因而婚内借款合同的效力应予肯定。 二、借款真实性的认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解释
什么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等等。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负担呢?我们将通过下文为您一一介绍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如此,显然债权人知道该债务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配偶一方对另一方对外的担保之债没有偿还义务。 针对审判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各地法院也在积极探索新的审判思路。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9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及 共同债务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 (沪高法执[2005]9号) 为进一步规范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的执行程序,统一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生活所负的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均有偿还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通常表现为:1.夫妻双方共同欠下的债务;2.夫妻一方以自己个人名义欠下的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欠下的为他人担保的债务、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等债务,并非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因而不属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特定的,个人担保债务不是因夫妻共同生活与生产经营所形成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咨询律师: 胡骅
王某诉与李某离婚一案中,牵涉到一笔3万元的贷款问题双方纠缠不清。原来,此笔贷款是因王某出交通事故自已负主责并且受伤,因无钱治伤和赔款,向银行贷款3万元,其中1万元用于自已治伤,另2万元用于赔款。
咨询律师: 胡骅
张某与王某结婚后,发现王某赌博成瘾,每天无所事事痴迷于赌博,还因此背着张某欠下50万元赌债。张某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准备与王某离婚。王某提出其欠下的 50万元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要离婚,张某应承担一半债务。王某的这一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张某丈夫王某因赌博欠下的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律师说法: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原则上各承担一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去年6月,我丈夫因有“外遇”而离家出走,半年没有给我和孩子分文生活费。不久,我因患病住进了医院。由于我所在单位经济效益很差,个人要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因此,我只好找朋友借钱支付住院费1万余元。近一年来,为了支付孩子的教育费用和日常生活抚养费用,我已向朋友借款6000多元。今年2月份,我丈夫回到家,提出要和我离婚,我把借据拿出来,要求他先把家里欠别人的债务还清再办离婚手续,却遭到他的拒绝。他说,向别人借钱的事未经他允许,他根本不知道借款之事,并且也没用过一分钱。 这笔钱是我一个人借的,属于个人债务,应由我独自负责偿还。 请问:这笔借款是夫妻个人债务吗? 债权债务律师: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一方婚前所负债务或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为了个人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主要包括: 一是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除外; 二是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是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是婚前所负债务或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负债务,以及因个人追求享乐而挥霍所负债务等等。 据你所述,该笔借款是由于治疗夫妻一方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夫妻债务] 丈夫因赌博欠下的赌债
丈夫因赌博欠下的赌债 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赵某与陈某结婚后,发现陈某赌博成瘾,每天无所事事痴迷于赌博,还因此背着赵某欠下50万元赌债。赵某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准备与陈某离婚。陈某提出其欠下的50万元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要离婚,赵某应承担一半债务。陈某的这一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赵某丈夫陈某因赌博欠下的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律师说法: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原则上各承担一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的重要决定,应当经另一方同意。将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或者“为夫妻共同生活”范围内。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借款,该债务性质如何界定,不能机械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
咨询律师: 胡骅
[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咨询律师: 胡骅
张某与王某结婚后,发现王某赌博成瘾,每天无所事事痴迷于赌博,还因此背着张某欠下50万元赌债。张某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准备与王某离婚。王某提出其欠下的 50万元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要离婚,张某应承担一半债务。王某的这一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张某丈夫王某因赌博欠下的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律师说法: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原则上各承担一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2010年7月15日,家住成都市金牛区的江某(男)与李某(女)结婚。婚后不久,为了旅游方便,江某想购买一辆轿车,经过四处比较,江某看上了一款价值20万元的轿车。因江某夫妇存款只有9万元,经过与李某协商,江某决定选择首付加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车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债务人的配偶只在其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我国法律中,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有效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为履行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夫妻购置家庭用品、修缮房屋及为支付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等。 法商衡律师团队首席律师林增祥律师认为,夫妻个人债务
咨询律师: 胡骅
怎么理解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的债务。一般来说,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等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理解。 夫妻共同债务的理解与认定: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的理解与认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在债务诉讼中如何处理离婚时债务?分析当事人追求的利益及证据,处理离婚案件和债务案件中债务处理的原则不同,依照谁借钱谁还债的原则进行处理,该原则保护债权人的债权等。 在债务诉讼程序中对离婚时债务的处理可以称之为离婚时债务处理的第二阶段。离婚诉讼中的债务处理仅解决离婚双方对债务的分担问题,而债务的清偿往往要通过债务诉讼程序才能得以实现。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略论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 2、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丈夫用房产证抵押自己也完全不知道。因此,这笔借款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自己没有偿还义务。 长宁区法院经审理后以秦女士未能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为由,判决秦女士应与丈夫孟先生共同向机电公司偿还100万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婚后共同财产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5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