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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是违反《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法定条件的婚姻,如近亲结婚、重婚等,这种婚姻从成立开始就是无效的,自然也就无所谓离婚。 但有一点除外,导致出现无效婚姻的原因是结婚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如果离婚的时候双方都已经达到了法定婚龄并补办了结婚登记,则他们的婚姻已经属于完全合法的婚姻,法院可以按照正常离婚的程序来判决。
咨询律师: 胡骅
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而实践中受理所谓的婚姻登记行政案件,超过2年的比较多。可见,处理婚姻成立或不成立纠纷,不宜按照行政案件处理。
咨询律师: 胡骅
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因为金某和王某是表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俩人的婚姻是无效婚姻。所以人民法院不会支持离婚的诉讼请求,而会做出婚姻无效的判决。 其次,在婚姻无效的情况下,俩人之间属于同居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同居期间取得的房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的离婚条件
无效婚姻的离婚条件。根据相关无效婚姻的知识,为你介绍了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的内容以及申请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申请人,无效婚姻处理等问题,为你介绍了无效婚姻的离婚条件。 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什么区别? 《婚姻法》规定的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很多相似之处: (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都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具有登记结婚的形式; (2)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都欠缺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属于违法婚姻,而不是合法婚姻; (3)无效婚姻与撤销后的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相同,均为自始无效,从婚姻成立之日起即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 但是
咨询律师: 胡骅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关于子女问题该如何处理? 不论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属于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都适用于《婚姻法》关于对父母子女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无效婚姻] 关于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 ,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合法条件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结婚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只有符合结婚的条件并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婚姻,具有法律效力。欠缺结婚实质条件的婚姻是绝对无效的,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从一开始就不发生法律效力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无效婚姻] 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婚姻
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婚姻?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婚姻,属无效婚姻: (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均属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咨询律师: 胡骅
哪些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 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除了包括婚姻当事人以外,还包括利害关系人和近亲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的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宣告婚姻无效后,双方的子女、财产问题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在宣告婚姻无效后,应就双方子女、财产问题一并解决。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首先会主持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后生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咨询律师: 胡骅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后,当事人是否可以上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审理无效婚姻有哪些特点? 与普通民事案件相比,法院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处理有许多特殊的规定,表现在: (1)如果申请的时候,法定婚姻无效的条件已经消失,例如未到婚龄就登记结婚的男女此时已过法定婚龄,则法院不会受理申请; (2)原告不能申请撤诉; (3)对婚姻效力的判决不适用调解,而且作出的判决不能上诉。法院对无效婚姻导致的财产和子女问题的处理,与可撤销婚姻的处理完全相同
咨询律师: 胡骅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另一方或者其近亲属是否还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婚姻当事人双方有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虽然一方或双方死亡,婚姻实体问题已经消灭。但是婚姻关系影响并决定着诸如家庭、继承、债权债务承担等其他法律关系。这种影响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中一方死亡而消失,有时反而会因此而强化,如财产分割、继承问题,合法的妻子有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继承中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此即婚姻效力问题。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前患有哪些疾病可能导致婚姻无效? 法律原则禁止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患者结婚,因此,结婚双方有医学上认为禁止结婚疾病的,婚姻无效,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目前有以下几种疾病患者属于禁止或暂时不能结婚范围: (1)未经治愈的麻风病和严重的红斑狼疮患者禁止结婚; (2)无法矫正的先天性生殖器官畸形,不能正常进行性生活的人不宜结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假借他人名义领取结婚证属于无效婚姻吗? 假借他人名义领取结婚证的,结婚证登记的双方不是事实上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从形式上看,进行结婚登记行为的双方是夫妻关系,而实质上的夫妻是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假借他人名义领取结婚证不具备婚姻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因此法院不能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登记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撤销该结婚或者协议离婚。
咨询律师: 胡骅
律师解答:无效婚姻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违反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不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而建立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根据《婚姻法》第十条,下列婚姻关系是无效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类:(1)患性病未治愈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对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怎样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次审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作出新规定:首先宜由当事人协议,同时,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问题,应当着重保护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十九次会议两次审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咨询律师: 刘波
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 , 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后能否上诉?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 相关咨询: 我和妻子属于近亲结婚。俩人婚后经常吵架,无法继续在一起生活。几个月前,妻子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法院也判决我们的婚姻无效。请问
咨询律师: 刘波

事实婚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2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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