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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两人为了单位分房而通谋结婚,约定得房后即离婚.被婚姻登记机关知晓,登记机关可否确认为无效婚姻,收回结婚证??如果男方与女方结婚登记但女方因故不能到场,遂双方商量请女方的孪生妹妹代理登记骗得结婚证,又如何处理? 镇江律师 为你解答: 根据上述情况,第一种如不违背结婚的法定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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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怎样区别有效婚姻和无效婚姻 ? 扬州律师 为你介绍: 有效婚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必备要件的婚姻,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 相关法律知识: 有效婚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必备要件的婚姻:如: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还有不能违反婚姻法禁止条件: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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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属于无效婚姻的有哪些情形? 扬州律师 为你解说: 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 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未根据《婚姻法》到有关部门登记办理手续的. 相关法律知识: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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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你们都没有达到结婚年龄,因此你们之间的这种关系属于同居关系,也不属于事实婚姻或无效婚姻;如果你们解除这种同居关系的话,我认为你是需要返还男方所谓的彩礼的,同时男方是不需要给你任何补偿的,只是需要给你一定的妊娠费用来弥补一下你身体的伤害。 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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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财产纠纷问题
经济条件越好的越有可能获得抚养权,第三考虑孩子的意愿和跟父母一方的感情程度。如果一方能举证,证明对方抚养将对孩子成长不利,反方将会得到抚养权。 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婚姻法》第十条第1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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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由 连云港律师 为你解说: 新《婚姻法》第十二条分别从四个方面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其中有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现分述如下: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问题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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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的范畴
和社会伦理道德,应属自始无效。但第3种和第4种情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主要涉及个人私益,不妨将之纳入可撤销的范畴。对这两种情形,双方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撤销,婚姻自被撤销之日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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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律在线咨询 小编以及 法律咨询离婚 联合整理后为您详细介绍 无效婚姻(包括可撤销的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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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是指结婚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违法建立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应无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触犯刑法的,应负刑事责任。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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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律咖网小编对上海法律咨询站中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了资料整理,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婚姻法律在线咨询问题,可加入律咖网法律咨询qq群,进行法律服务咨询。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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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并非所有人都可以随便申请,法律规定了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主要包括两大类,即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 其中,婚姻当事人当然是指婚姻男女双方。而相比于婚姻当事人来说,利害关系人则是比较复杂的。根据相关法律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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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妹与表妹夫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现在他们已经分手,想咨询一下无效婚姻取消后如何分割财产? 天门律师 解答: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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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各律师事务所律师,我想咨询一下申请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咸阳律师 解答: 申请无效婚姻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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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网络婚姻存在法律效力吗? 宝鸡律师 解答: 近年来,颇为流行的“网络婚姻”有三种状态:一是某些人利用网络的形式举行结婚仪式结成合法而真实的婚姻关系;二是双方通过网络结识并结合的婚姻;三是真实的婚姻以外的一种虚拟的、只存在于网上的、精神上的所谓“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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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18岁就嫁人了,嫁过去后他老公对她不好,还经常打她,我想问一下,他们这样的婚姻是否为无效婚姻?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有哪些? 惠州律师 解答: 无效婚姻的概念是我国2003年新《婚姻法》中才出现的,对于哪些情形才属于无效婚姻呢?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婚姻: 一、重婚的,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或形成事实婚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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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财产如何分割
即在解除因重婚造成的无效婚姻时,凡属于合法婚姻当事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分割给第三者。 以上内容便是关于无效婚姻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希望您阅读以后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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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包括哪些情况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 那么无效婚姻包括哪些情形? 一、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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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二、申请婚姻无效需要哪些材料 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准备的材料因婚姻无效的原因有所不同。 (一)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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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律咖网小编整理的网友提出的关于离婚的法律咨询相关问题的有关知识,希望能解决你们的疑问,如有其它关于离婚的法律咨询问题疑问,可拨打律咖网拨打24小时法律咨询电话,进行法律服务咨询。 一、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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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 如何理解无效婚姻
核心内容: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无效婚姻的相关内容。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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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7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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