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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但具体到日常实践中,当事人对如何算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感到很茫然,尤其在举证方面更是无从着手,因此笔者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尽可能的列举如下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的程序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定要以积极的态度参加法庭审理,否则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庭审理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 、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指在法庭上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全面的调查。法庭调查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 1 ) 当事人陈述。其顺序是原告、被告、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同一称谓中有数人的,可以分别进行陈述,也可由他们推选出的代理人。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 32 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1 、重婚行为的认定标准 《刑法》第 258 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程序] 离婚不可忽视的问题
子女抚养权的安排。  2、子女探访权。  3、抚育子女的经济支持。  4、子女医疗、牙医保险、住院吃药及心理健康费用。  5、抚育子女的开销的税务优惠谁来申领?  6、配偶赡养费  7、分产。  8、物业分摊及转让。  9、其他投资,例如股票、债券及储蓄等的分摊。  10、如何处理债务。  11、退休金。  12、个人物件的分配及处理。  13、交通工具,包括汽车及游船。  14、入息税的申报及税务负担的分配。  15、假如另一配偶申请破产,如何保障自己。  16、产业分配后,如何获得妥善保障。  17、如何确保对方会执行应有的责任。  18、如何防止对方隐藏财产以逃避分产责任。  19、如何处理对方施以暴力或虐待等激烈行为  20、恢复婚前姓氏。  21、人寿保险的处理,如更改受益人或购买保险以保障死后仍能支付配偶及子女的赡养费  22、律师费、会计师费等开支。
咨询律师: 刘波
对提起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院不予受理。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
咨询律师: 刘波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可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办理离婚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 2、本人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须提交结婚证,原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的须先补领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一式三份,当事人必须在登记员面前签署离婚协议书。
咨询律师: 刘波
[离婚程序] 离婚应在哪里起诉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咨询律师: 刘波
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复杂的,经受长时间的诉讼拖累也就不可避免了。加之,将离婚案件通过法庭解决,也就意味着双方撕破脸皮,这就难免加深了夫妻双方的仇视与敌对情绪。 毕竟,法律不是万能的,当感情已经破裂,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时,双方最好能选择比较理智的做法,友好分手,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避免旷日持久的诉累;但当诉讼成为不可避免之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聘请律师充分搜集准备证据、积极应诉也就成为必然!
咨询律师: 刘波
期间”,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夫妻双方发生性关系而造成的怀孕,在该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女方在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笔者认为,男女一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应该与婚后通奸行为加以区别,一般不能作为对方提出离婚的理由。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尚未建立,男女双方之间还没有产生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律义务。婚前性行为只是道德问题,而不涉及法律问题。
咨询律师: 刘波
夫妻一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只能提起诉讼离婚。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要求是夫妻自愿离婚,如果一方已经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就谈不上自愿了。由此可认为,夫妻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就不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其他亲属不能代理其进行离婚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如夫妻中一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向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部门不予受理,应告知他们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程序] 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问题一:到哪里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或者自愿离婚。 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或者虽然双方自愿离婚但未就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问题二:办理离婚手续要带啥? 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以下几样材料: ①户口本、身份证。 ②结婚证。 ③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声明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当场进行离婚登记,收回结婚证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咨询律师: 刘波
夫妻因闹离婚起诉到法院,法院调解和好后,不久又以同样理由起诉到法院离婚,法院是否受理此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上述问题的答案是法院不予受理。
咨询律师: 刘波
[离婚程序] 离婚前的准备
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项: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 没有打官司的经历,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
咨询律师: 胡骅
问:我与丈夫已结婚十年,期间一直争吵打架,我想离婚,又不想去法院,请问律师有没有好办法,最好是一次马上解决。 答:“一次马上解决”的方法是有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随着人们婚姻观念的不断进步,以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冲击,我国的离婚率呈逐年上升趋势,离婚,也正成为越来越多的人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经济社会要算经济账,离婚也是如此。那么,一个正常程序的离婚需要哪些成本呢? 一、协议离婚:几十元 如果好聚好散,大家能协议离婚,当然是最省成本的方式。各省目前规定的离婚证工本费标准基本一致,如,广西9元、陕西9元、上海10元等。加上其他登记费用,几十元就能一切ok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的议论、子女分离的痛苦、重新开始生活的压力,都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当事人的心情。离婚的事,将会从两个人的事,发展到两个家庭甚至两个家庭之间的矛盾,这会使当事人产生很大的愧疚感,觉得连累了父母等等。因此,在整个离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精神往往易烦躁,喜怒不易控制,有时甚至痛苦,虽然长痛不如短痛的道理大家都明白,但来自于思想上的压力当事人还是有所准备的好。 八、如果我离婚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程序] 离婚须准备哪些证件?
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7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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