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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制度保障了受伤害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是社会对劳动者所做的社会贡献的肯定,有利于增强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 工伤法律咨询:现有一急事求助,我爸在6月28日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一辆摩托车撞上,现在还在医院抢救,情况非常严重,医院肇事者家里穷,摩托车又没上保险,现已欠下医院很多医疗费,以后还会更多,大致情况如上,请问这种情况能找我爸的单位申请工伤吗?之前我有与单位的负责人沟通过,他们说单位都是为我爸爸买了工伤保险的,但是他说这个不算工伤就没法享受保险赔偿(这人很狡猾,他说的话我不相信),请问这样的情况到底能不能算工伤,我该怎样处理这件事,是否要请律师? 法律在线咨询网律师解答:按你说的情况,如果下班时是在回家的必经之路上被撞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属于工伤;如果是下班后没有直接回家而去做其他私人事情,这种情况将不被视为因工作而产生的持续状态,所以是不会被认定为工伤的。 该伤者是因为交通事故人身侵权造成的,所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的判例,可以首先依法取得交投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然后再向企业要求工伤待遇。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范畴,伤者是可以同时获得这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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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咖网为您提供工伤法律咨询。如果您遇到劳动纠纷方面的问题还可以qq在线法律免费咨询。刑事法律在线咨询将为您详解非因工负伤医疗的问题,欢迎阅读。 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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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咖法律在线咨询网为您提供工伤法律咨询 的免费法律咨询。如果您遇到工伤方面的问题还可以进行进一步咨询 。 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第三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部分行业企业是指建筑、服务、矿山等行业中难以直接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施工企业、小型服务企业、小型矿山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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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04年1月1日实施,作为配套,也为更符合我市实际情况,日前,银川市政府下发了《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此拖欠工资法律咨询小编以及工伤法律咨询小编联合为你进行主要条款进行解释。 职工企业互惠 一些岗位在向人们提供就业机会的同时,也潜伏着工伤事故的伤害。因工伤而起的纠纷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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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遭遇工伤导致伤残乃至死亡,劳动者可走以下途径讨要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伤医疗待遇。 下面, 工伤法律咨询 小编以及 qq在线法律免费咨询 小编集体为你整理,感谢阅读。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要确定伤残是否属于工伤的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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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法律咨询 咨询的小编联合整理相关知识后为您详细介绍上海员工个人无需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相关规定。 从上海法律咨询获悉,本市出台《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从7月1日起,本市用人单位必须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而员工个人无需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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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合的案件类型及特征、两种请求权的法学理论基础、我国相关法律的历史沿革等方面进行研究,结合法律事务,提出两种请求权竞合时应可以同时行使的结论。 【关键词】工伤保险赔偿;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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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险] 工伤保险概念和常识
通过工伤法律咨询可以了解到何为工伤? 工伤是职业伤害的简称,职业伤害包括工业事故伤亡和职业病。职业伤害是由生产工作环境中的不安全或危险因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最初工伤不包括职业病,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将职业病纳入工伤范畴。 何为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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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险] 工伤保险热点问题
工伤保险热点问题 1、哪些属于工伤医疗费的报销范围? 答: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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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关于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渝人社办(2011)18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原劳动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规定,为切实保障未参加工伤保险人员以及非本市户籍人员工伤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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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人保规〔2013〕9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市社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29号令)和苏州市政府《关于贯彻<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意见》(苏府[2005]117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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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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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行他字第12号)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你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死亡的亲属在获得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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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赔偿的适用关系 工伤事故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工伤是在工作中受到的人身伤害事故,受劳动法调整,具有社会保险的性质。同时,工伤事故伤害的是职工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所以也受民法调整。劳动法和民法是两个法律部门,分别调整劳动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各自从社会保险和侵权行为的角度,对工伤事故加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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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险] 工伤保险业务程序
工伤保险业务程序 参保范围:凡在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决定参加工伤保险。 缴费比例: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应根据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频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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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三位一体”工伤保险体系。律咖网小编整理了“三位一体”工伤保险体系有关问题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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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险] 工伤保险知识
律咖网小编整理了工伤保险知识有关问题,帮助你解决对工伤保险问题的解读: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调查核实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进行调查核实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所进行的调查应当是必需的。实际工作中确实需要对某些材料证据进行核实的,才进行调查。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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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险] 工伤保险入民心
近日,市民在乘坐公交车时看到了一些细微的变化,明显位置处摆放的宣传袋让不少人受益其中。“以前对《工伤保险条例》知道的不是很多,乘车时看到宣传单上的详细内容,让我和家人有了更深的理解。”市民黄先生说。 原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工伤保险条例》十周年宣传为契机,精心制作了宣传袋,安放在公交车上,以此方便市民更多地了解这项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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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险] 工伤保险问题
工伤保险宣传活动举行。律咖网小编整理了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解读: 17日上午,全市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在16个区县同步举行,各区县及塘沽、汉沽、大港等6个功能区人力社保部门设立宣传咨询点,免费向市民发放工伤保险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相关政策问题。 据介绍,目前本市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达330余万人,工伤保险待遇与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挂钩调整,人均工伤待遇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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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开区社保局召集全区300多家单位进行了工伤保险相关内容的学习,拉开2013年工伤保险宣传序幕。 目前,经开区已发放工伤保险各项宣传资料500余份,为扩大工伤保险宣传力度,经开区社保局与区内各参保企业配合以不同的宣传方式进行了工伤保险的宣传,悬挂工伤宣传标语、粘贴各类宣传标语40余条。 截止2012年12月底,经开区共有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人员22977人,2012年共收缴工伤保险费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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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险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0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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