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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湖北省劳动保障厅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渝劳社办发〔2006〕10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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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职工个人权益的一项重要保障,如果公司还没来得及为其缴工伤保险费,员工的权益如何保障?补缴工伤保险费后又是否能享受工伤待遇?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险] 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最新版于2011年7月1日印发公布,原2003年版废止。 制定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的通知。 鲁政发【2011】2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咨询律师: 胡骅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鲁政发〔2011〕25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政发〔201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1〕25号)精神,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
咨询律师: 胡骅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1〕25号)精神,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咨询律师: 胡骅
人员当天往返的,按一天计算核报伙食补助费。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发(2013)4号”文件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住院伙食补助费调整为每人每天30元。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险]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2007年5月31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咨询律师: 胡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 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切实保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前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形成的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以下简称“老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已经于2011年1月1日实施。为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妥善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更好地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现将《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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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表 河北国器律师事务所刘树明律师制作 表中带*号的为具体数额,考虑到律师执业规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6]渝高法行示字第14号《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一案的请示》收悉。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保险条例2013全文 工伤名片: 工伤保险条例2013全文是2013年现行生效的《工伤保险条例》,是由2003年4月27日颁布,2004年1月1日生效实施,并与2010年12月20日修订后重新公布的。修订的部分,自2011年1月1日生效,未修订的部分自2004年1月1日生效。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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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险]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2013全文 工伤名片: 工伤保险条例2013全文是2013年现行生效的《工伤保险条例》,是由2003年4月27日颁布,2004年1月1日生效实施,并与2010年12月20日修订后重新公布的。修订的部分,自2011年1月1日生效,未修订的部分自2004年1月1日生效。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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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险] 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
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 (2011年11月23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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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调整2013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关于2013年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豫人社工伤[2013]7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综合考虑我省物价增长水平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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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险]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出发,现就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伤保 险权益维护工作。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有关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为农民工办实事的重要内容。 二 、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各地要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今年工伤保险扩面的重要工作,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各地经办机构应予办理。今年重点推进建筑、矿山等工伤风险较大、职业危害较重行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三、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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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新《条例》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新《条例》对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公安、卫生、民政、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工会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新《条例》顺利贯彻实施。 (二)扩大覆盖范围,提高统筹层次,不断增强保障能力。各地要严格按照新《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努力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面。2011年,全省工伤保险实现市(州)级社会统筹管理。尚未实行市(州)级统筹管理的地区,应尽快制订统筹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已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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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自2004年1月1日实施。这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对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事故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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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险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7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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