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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就业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与用人单位进行仔细协商,避免可能侵犯自己正当利益的条款,并兼顾双方利益。合同签订后要妥善保存,防止损坏和丢失。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千万不能意气用事,也不要忍气吞声,要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再通过仲裁以至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资纠纷] 民工要学会依法讨工钱
法规,依法履行劳务、劳动方面的合法手续,主动把自己纳入法律划定的保护圈内,只有这样,自己的血汗工钱才能依据法律追讨。 民工朋友们,以后再出门打工,可一定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别再让血汗钱任人宰割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资纠纷] 外出打工怎么维权?
工工资,由劳动部门责令单位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并加发相当于农民工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支付赔偿金。 特别提示: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农民工可拨打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 三、工伤后必须及时鉴定 阎杰深有感触地说,农民工工伤鉴定是维权的难点,好多农民工错失了工伤鉴定的时间。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就业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果超过这一限度,就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当出现可能危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事件时,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幅度根据需要而定,不受限制,并且不需要和工会及就业者协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确立的时间还不是很长,诚实守信的市场道德和完善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建立起来,因此,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侵犯就业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从近些年的劳动争议案件来看,进城就业者权益受到侵犯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有的用人单位完全有能力发工资,但以种种理由克扣或拖欠进城就业农民的工资。 (2)强行加班加点,却不付给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农民朋友进城就业要弄清楚自己在城市工作的过程中享有哪些国家规定的基本权利,不能因为怕失去工作而不敢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三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以下权利: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平等就业权是指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一律平等,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仲裁] 13.5万奖金打“水漂”
天津某单位一员工在和单位发生奖金争议后,由于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虽然手握一张单位盖了公章的13.5万元销售奖金单,却根本无法获得。这是最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做出的终审判决结果。 专家提醒,发生劳动争议60日内提出申诉是员工维权的关键。 经审理查明:原告单位前任经理在任职期间,向被告下发了"销售奖金发放明细与签收单".签收单上约定,应付员工金额13.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争议处理] 雇人代班15天被除名
除名,是指用人单位专门对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且旷工时间超过法定期限的职工,依法采取的一种强制性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处理措施。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其《解答意见》,企业职工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到30天,企业就有权对其进行除名处理。
咨询律师: 胡骅
妇女的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俗称“四期”。 《妇女保障权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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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及其他费用,也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明和其他证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收取劳动者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身份证明和其他证件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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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 什么是劳动法?
《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颁布的法律。从狭义上讲,我国《劳动法》是指1994年7月5日八届人大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广义上讲,《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以及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相隧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市内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1 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 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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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 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程序
开庭结束后,填写《人事仲裁案件结案审批表》; 10、发出人事仲裁裁决书。
咨询律师: 胡骅
罪犯,是被人民法院判处除死刑以外的、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罚,依《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的规定,被关押在监狱强制接受教育改造的犯罪公民。 《监狱法》规定,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有劳动能力的,必须参加劳动。 监狱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用以维护安定的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的暴力机构,罪犯自被押送关押在监狱强制接受教育改造之日起,与监狱建立起体现国家权力的特殊关系。 监狱在组织罪犯参加劳动时,应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并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因劳动致伤残的罪犯,只要不是故意违反规定,均应得到监狱提供的人身损害赔偿。 监狱与罪犯建立的特殊关系是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而建立起的监管与被监管、改造与被改造、强制与被强制的不平等关系,这种关系只接受《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及其配套的规章制度的调整,不接受《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的调整和《行政法》及其相关规定的调整。 《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平等之体关系,因履行劳动合同时发生的劳动纠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罪犯参加劳动,不是《劳动法》所确认的劳动者,其因参加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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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9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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