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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释〔2013〕15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1次会议、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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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损害赔偿] 处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要注意的问题
处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要注意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 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水污染防冶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均有类似的条文作出这方面的规 定,那么,处理环境污染赔偿纠纷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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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0月10日 湖北省环保局: 你局鄂环管字(1991)第69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按照法律规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保部门处理。各级环保部门在处理赔偿纠纷、确定赔偿责任时,应当准确理解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
咨询律师: 胡骅
[特殊侵权损害赔偿] 如何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制度
原因在于法律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和实施这一法律制度的外部条件不完善,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虽然确立了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制度,但这一法律制度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界定什么是环境污染损害、损害程度的判断标准及认定、污染损害赔偿的原则、程序、如何计量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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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损害赔偿] 各类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
各类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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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6年6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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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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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损害赔偿] 跨部门或者跨地区侵权纠纷的处理
《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属于跨部门或者跨地区的侵权纠纷,当事人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的,由发生侵权行为地的专利管理部门或者侵权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专利管理部门处理。由于侵权行为的表现方式为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因此对同一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的侵权行为就有可能由不同的行为人在不同的地点完成。那么专利权人到底该请求哪个专利管理部门来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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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损害赔偿] 上海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机构
上海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机构 上海市高院法医室  虹桥路1200号  电话62751438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法医室 建国西路648号  电话 64741122 上海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中山北一路803号  电话65440803 公利医院 苗圃路41号  电话58858730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技术室 汉口路222号  电话 632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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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12月21日起实施) 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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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乘坐电梯时,电梯发生故障,造成脊椎压缩性骨折。由于当时急于救治,事后向政府部门进行了举报,但被告知,时间太久无法查明了。与电梯保养单位及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对方均称电梯当时无故障无事故,拒绝赔偿。接受委托后,团队中正好有同样专业的成员,通过一系列的证据调取,同时向法院提出,特种设备保养及使用单位有向技术监督部门汇报的义务,如果未汇报导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明,专业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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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损害赔偿] 娱乐场所滑倒可求赔偿
和几个朋友到ktv唱歌,在走廊行走时不小心踩在一堆呕吐物上滑倒,鼻梁骨折,到医院花去医药费数千元。后来,向ktv要求赔偿,他们以是我自己不小心摔倒的,与他们无关为由拒绝赔偿。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这涉及到侵权责任的承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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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损害赔偿] 扳手腕致对方骨折会承担什么责任
伤害保险没的赔的 。我想咨询下,我们有多少责任,学校有责任吗?这钱我们要那出来那么多吗? 律咖网律师解答: 双方均没有过错,按照公平原则承担赔偿责任,即最多支付整个费用的一半。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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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损害赔偿] 被人殴打是否构成轻伤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法律咨询: 本人被人欧打多处挫伤,尺骨茎突骨折,桡骨远端骨折,请问构成轻伤么?关于赔偿,有什么标准? 律咖网律师解答: 你可以申请公安机关对你伤情进行鉴定,如构成轻伤以上伤情,对方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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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slight bodily injury):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 法律咨询: 儿子在学校被同学把头部打伤,头部缝了4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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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损害赔偿] 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责任吗
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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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损害赔偿] 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的损害如何索赔
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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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损害赔偿]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归责问题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归责问题 某商场有块广告牌在马路旁边悬挂着,一天,有位行人刚好从马路旁边经过的时候被广告牌砸到后背。请问该行人的受伤应该由谁承担责任?特殊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我国特殊侵权责任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一)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二)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行为;(三)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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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损害赔偿] 学生在学校骨折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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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4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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