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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被主张方就部分要件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其他要件事实,仍由主张方按照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承担举证责任。本案是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但首先应由原告就其损害事实进行举证;接着被告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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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特点分析 一是当事人人数众多。由于环境污染本身的特点,其污染范围往往是大面积的,一旦发生,涉及的不是一个或两个特定的主体,而是有为数众多的受害者,甚至是一批潜在的不特定主体,因此,纠纷发生后,只要受害人主张权利,侵害方将面对一大批受害人,一旦形成诉讼,当事人人数都比较多。 二是相邻环境污染矛盾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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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的高级农艺师以农业局的名义对该农作物进行鉴定,其所做出的鉴定结论是否可以作为本案定案的依据?(2)法院能否根据被告b水泥厂的要求,对该西瓜枝叶枯死是否因水泥厂排放烟尘所致重新进行鉴定?(3)如果法院能准许被告b水泥厂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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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环境保护中不应忽视环境司法的影响与作用,本文即是以长春市一水污染案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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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案件多为群发性纠纷,政策性较强,涉及社会稳定的大局,已引起各法院的高度重视。为此,朝阳法院对此类纠纷开展了专题调研,希望能在统一执法尺度,维护社会的发展和稳定等方面提出有益的建议和意见。 由于北京市在城市建设方面的高速发展,也由于人们环境意识、维权意识的觉醒,围绕环境噪声污染引发的各类损害赔偿诉讼正在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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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可以说已经渗透到我们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尤以群体性环境污染以其巨大的危害性,涉及范围的广泛性,社会效应的轰动性而备受关注。如何有效防治群体性环境污染以及在发生群体性环境污染损害的情况下如何获得法律的及时和合理的救济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随着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工业化时代的来临,人类的物资生产能力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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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损害赔偿]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思考
李某经营的洗浴城长期排放烟尘、粉尘、废水、废气,邻居张某与其多次交涉减轻污染均未果。张某遂以其人身及家具、门窗受污染损害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经审理,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接到判决书,张某无可奈何,望“尘”兴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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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损害赔偿] 简述环境污染损害赔偿
程度在客观上确实存在相当的难度和实际障碍。因而加害人是否有故意或者过失不再成为受害人证明的对象。环境污染赔偿纠纷的举证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中的证实对象主要包括: 构成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4个要件:①侵害行为;②损害结果;③行为人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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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使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护。本文试从分析旅游合同的性质入手,探究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确定旅游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分析与此相关的旅游违约之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以寻求对旅游者合法权益完整保护的法律依据。 一、旅游合同性质之分析 旅游合同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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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旅游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日益繁荣,旅游业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旅游而发的纠纷也随之增多,因旅行社的过错,导致旅游合同未能履行,未能全部履行或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未将旅游合同列为有名合同进行具体详细的规范,对在此种情况下,旅游者能否获得精神损失赔偿,也无明确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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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损害赔偿] 如何认定旅游合同纠纷精神损害赔偿
金赔偿试行标准》,对旅行社提供吃、住、行、游、购、娱乐等服务未达到约定标准应如何赔偿损失作了具体、量化的规定,如该《标准》第8条第1项规定:“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可见,旅游合同纠纷,旅行社对游客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由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只适用于侵权纠纷,不适用合同纠纷,旅游合同纠纷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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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损害赔偿] 旅游服务损害赔偿的范围
旅游服务损害赔偿的范围确定主要有两种: 一、约定赔偿。在旅游合同中对赔偿范围有约定的,如果发生了旅游服务损害,一般均应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对游客加以赔偿。如果旅游合同的约定显失公平,作为受害方的游客有权要求撤销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 二、按实际损失赔偿。旅行社应当赔偿因自己违约给游客造成的实际损失,这种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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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损害赔偿] 旅游购物的损害赔偿
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2.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利益时应承担的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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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损害赔偿] 旅游损害赔偿范围
第一篇损害赔偿总论 第一章损害赔偿法律制度 第二章损害赔偿法律关系 第三章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第四章损害赔偿抗辩事由 第五章损害赔偿方法 第六章损害赔偿范围 第七章损害赔偿计算 第八章损害赔偿的过失相抵 第九章损害赔偿的损益相抵 第十章损害赔偿的索赔时效 第十一章损害赔偿程序 第十二章损害赔偿举证责任 第二篇合同违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 第二章合同争议的处理与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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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游客刁某在境外旅游时遭遇严重车祸,构成十级伤残,虽有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向他进行理赔,但是保险赔偿金尚不足支付医疗费用。于是,刁某将旅行社告上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法院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 2002年6月,刁某经上海银发旅行社有限公司的介绍向上海华亭海外旅游有限公司付款3300元,参加新、马、泰旅游。2002年6月2日,由上海锦江旅游有限公司实际带队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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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重庆天鹅国际旅游公司(以下简称天鹅旅游公司)、重庆市太和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旅游公司)与李霞、郑成渝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2003)中区民初字第280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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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损害赔偿] 游客游泳遇险 旅行社游乐园各担其责
儿子随团旅游中,游泳遇险身亡,乔先生为此将组团的某旅行社和活动场所某游乐园一并告上法庭。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法院驳回旅行社、游乐园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两单位赔偿乔先生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等费用及精神抚慰金共计34.8万余元;游乐园将景区责任险理赔的保险赔偿款交付乔先生。 2005年7月16日,乔先生的儿子参加了单位组织的由旅行社组团带领的二日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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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冲突,对于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来讲,也是对其人身伤害的一种赔偿。 另悉,2月1日下午,太平洋寿险上海分公司已经为沪杭赴美旅游团特大交通事故中意外身故的6名游客赔付185万元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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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损害赔偿] 组织30人旅游车祸致9死21伤
江西某建筑公司的30名员工,高高兴兴的前往韶山旅游,可在旅游回南昌途中,车子在高速公路发生车祸,导致9人死亡、21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后,因赔偿问题该建筑公司将旅行社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处该旅行社赔偿285万元。 旅游回来途中遭遇特大车祸 2006年6月,江西省某建筑公司的30名员工决定前往湖南韶山旅游,在向南昌市某旅行社交付了1.2万元旅游费后,他们于6月6日开始了韶山三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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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损害赔偿] 游客状告旅行社 法官调解化纠纷
茂县返回成都途中,旅行社导游员带领游客到汶川县雁门乡一茶园停留购物。在游客购物时,突然发生山石滚落,除造成两位团员死亡,还致张某受伤,构成八级伤残。张某认为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造成自己致残,因此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旅行社赔偿自己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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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3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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