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指南 > 辩护 > 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的权利
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的权利
发表时间:2014-03-29 浏览次数:118

1、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可以听取他们对案件情况的介绍及他们的辩护意见,同时,还可以向他们宣讲法律。其他辩护人行使这一权利时,必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2、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这是法律赋予律师的调查取证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这个权利。律师为了辩护的需要,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向他们收集证实被告人是否犯罪、罪重还是罪轻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对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有明确指控事实的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自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被告人犯罪的有关证据材料,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其他辩护人经法院许可,也可以行使这一权利。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如果认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收集到的某一个证据对被告人有利,可以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需要在法庭上出示,而这个证据材料没有被检察机关作为主要证据提供法庭,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调取该证据材料。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的权利”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刑事诉讼期间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7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