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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民事诉讼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民诉法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现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原适用意见)新旧情况予以对比,以便学习使用。 使用说明:有底色的文字为新增或者删除等变化部分。
咨询律师: 胡骅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上级法院的指定裁定还没有做出,有的下级法院就抢先进行裁判。关于如何处理抢先作出的判决、裁定的问题争议很大。有人认为,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发函要求抢先作出判决、裁定的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自我纠错。如果下级法院不愿意自我纠错,有人主张这种情况下还是应当由上级法院发函要求其纠错,有人认为应当由上级法院直接裁定撤销抢先作出的判决、裁定。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咨询律师: 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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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面整理) 立 案【普通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司法解释] 诉讼费计算办法
诉讼费收费标准的计算办法如下: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
咨询律师: 胡骅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一、 管辖 第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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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执行中延迟履行金解释
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该日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外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外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第六条 执行回转程序中,原申请执行人迟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承担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效率、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维护法庭纪律等内容。 本文着重探讨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影响 一、诉讼程序方面的影响 《民事诉讼法》162条规定了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制度。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解释在274条第三项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交通事故案件也适用一审终审制度:第二百七十四条 下列金钱给付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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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司法实践可以看出,我国把是否必要共同诉讼作为追加当事人的标准。但在实际中,缺乏可操作的条款,尤其是有关何时提出追加申请或何时发出追加通知等问题,并无明确规定。但纵观现行《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不难看出: 一、追加当事人的主体: 在民事诉讼中追加当事人(指广义的当事人,包括第三人)的适格主体
咨询律师: 胡骅
无需列总公司为共同被告,以免造成诉讼时间和费用的浪费。当事人起诉分公司时,法院会直接判令分公司承担责任。但在执行中,如果分公司没有执行能力时,则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会直接裁定由总公司承担责任,直接执行总公司的财产。 (二)总公司在分公司诉讼中的地位 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法人在某一区域设置的、完成法人部分职能的业务活动机构。分公司与分支行都是分支机构形式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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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权利人应在二年时效内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逾期申请,法院能立案吗? 张某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a县法院于2009年5月24日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确认,王某应于2009年11月30日前分6期支付张某货款45万元。王某分4期向张某支付了30万元后,就再未支付余款。2012年11月30日,张某向a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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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 民法典的编撰
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 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土地管理、能源和矿产资源、农业、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为使当事人在起诉前、诉讼中和申请执行前预见可能发生的风险,以谨慎地选择诉讼手段解决纠纷,并在诉讼中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积极、全面、及时地履行举证等责任,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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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什么是意思表示
山西恒驰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与解答: 一、意思表示的要素 1、内心意思。构成内心意思的要素: (1)行为意思:控制自己行为的意思; (2)表示意思:明了自己行为法律意义的意思; (3)效果意思:行为追求的法律效果的内容; 2、表示行为。表示行为的方式有三: (1)明示; (2)推定方式(以行为表明内心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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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恒驰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与解答: 一、概念 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出生时间:(1)户籍证明(2)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3)其他有关证明(如接生婆的证言) 2、自然人的特殊民事权利能力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民诉法] 什么是人格权
山西恒驰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与解答: 一、一般人格权 1、概念:一般人格权指自然人对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的一般人格利益予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仅自然人享有一般人格权。 2、侵害一般人格权的构成要件: (1)侵害了自然人的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 (2)加害人的行为不构成对具体人格权的侵害。 (3)受害人实际遭受了精神损害,并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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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发动再审程序的三种途径:当事人申请再审,检察机关抗诉再审和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定事由,因此,在《民事诉讼法》第179条做了具体规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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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本条是对证据种类的规定。 证据是指证明待证实事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在民事诉讼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它既是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也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基础。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以一下几种: 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比如合同、书信、文件、票据等。书证是民事诉讼中普遍并大量应用的一种证据。 2.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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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与仲裁指南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2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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