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民事诉讼法 > 民诉与仲裁指南 > 仲裁基本制度 > 经济纠纷仲裁
经济纠纷仲裁
发表时间:2012-06-06 浏览次数:288

项目名称:经济纠纷仲裁

承办依据:

(1)1995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2)2002年4月1日《盐城仲裁委员会办案规范》;

(3)2005年9月1日《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办理条件:

当事人有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

申报材料:

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案件相关证据材料。

办理程序:

(1)一般程序:申请人申请仲裁 → 受理(对不符合《仲裁法》规定的仲裁申请 5 日内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 15日后组庭→开庭前7日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同意调解的进行调解→自组庭后4个月内制作裁决书(调解书)。

(2)简易程序:申请人申请仲裁 → 受理(对不符合《仲裁法》规定的仲裁申请 5 日内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 10日后组庭→开庭前3日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同意调解的进行调解→自组庭后75日内制作裁决书(调解书)。

办理时限:

一般程序:组庭后4个月内。简易程序:组庭后75日内。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经济纠纷仲裁”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民事诉讼费用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95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