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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强制措施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刑事拘留、取保候审、逮捕、监视居住、扭送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 (劳动争议部分2015年4月) 会议认为,审理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对于经济发展新常态形势下,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的生存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今年3月发布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要求,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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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检察院不批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咨询律师: 胡骅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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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图如下: 取保候审须知 一、适用条件 1、正面条件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③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④需要逮捕但又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 ⑤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但又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⑥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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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决定书范本
┌──────────────┐ ┌─────────────────┐ │ ××××公安局 │.│ ××××公安局 │ │ 取保候审决定书(存根) │.│ 取保候审决定书 │ │ ×公预字第 号 │.│ ×公预字第 号 │ │ 男 │.│ 我局正在侦查的犯罪嫌疑人___ │ │犯罪嫌疑人______女__│.│_因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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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件刑事案件而言,刑事拘留往往是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首先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0天,是刑事案件的基本证据形成阶段,再加上批准逮捕的7天期限,在行内被称作“黄金三十七 天”,因此,了解刑事拘留的相关法律规定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就介绍一下刑事拘留的相关法律规定: 1、刑事拘留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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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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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前,担任上海某电梯公司销售主管的金某受贿16万余元后被取保候审,谁知他竟在此期间逃逸出国。14年后,今年8月,金某持外籍护照抱着侥幸入境时,被上海警方抓捕归案。近日,静安区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1996年2月至6月期间,毕业于国内某名牌大学的金某,在上海某电梯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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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希望大家给我一次机会,我还很年轻……我以后车都不想开了。”同时记者了解到,张裕明有两个孩子,一个10岁,一个6岁。 张裕明否认自己在上海参与赌博等非法活动。昨日凌晨他给记者短信回复,“清者自清”。 以“醉驾代表”案为契机,营造依法治国官场风气 周宁县基层公务员周小强(化名)认为,周宁县否决刑拘“醉驾代表”并非简单孤例。 10年前,周宁县县委书记林龙飞案件,引起全国媒体的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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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 逮捕的适用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1.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 2.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四、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情形: 1.公、检、法对于超期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变更强制措施; 2.应当变更、解除逮捕: a.第一审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b.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法院的逮捕决定权: 1.由院长签发决定逮捕通知书; 2.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二、检察院的逮捕决定权:由检察长签发决定逮捕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1.检察院侦查案件中直接作出逮捕决定: (1)由侦查部门填写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移交本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 (2)审查逮捕部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 a.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的:7日内由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决定是否逮捕; b.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15日内【重大、复杂案件不得超过20日】由检察长、检委会决定是否逮捕; (3)审查逮捕部门对于应当逮捕而本院侦查部门未移送审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a.应当向侦查部门提出移送审查逮捕的建议; b.建议不被采纳,可以报请检察长提交检查委员会决定。 2.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 (1)发现应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即“漏捕”】:检察院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提示】公安机关: ①认为检察院建议正确地:应当立即提请批准逮捕; ②认为检察院建议不正确: a.应当将不提请逮捕的理由通知检察院; b.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提请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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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送] 什么是扭送
扭送是指公民【扭送主体】将具有法定情形的人,立即扭送公检法机关处理的行为。 一、扭送性质: 1.扭送是法律赋予公民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手段; 2.扭送并非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学者认为扭送是一种刑事独立强制措施】。 二、扭送适用对象范围: 理论上认为扭送的对象是现行犯/准现行犯/有合理理由怀疑犯有重罪或脱离强制措施的嫌疑人。 1.现行犯:指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不含预备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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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机关都是公/检/法机关; 2.取保候审可以申请/监视居住无需申请。 二、执行机关: 1.拘传:公/检/法谁决定谁执行; 2.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只能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期限: 1.[犯罪嫌疑人/未规定被告人]拘传一般最长12小时: a.一次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b.[新刑事诉讼法规定]案情特别重大/复杂[未规定标准],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取保候审最长12个月; 3.监视居住最长6个月。 四、留置权 公安机关的留置权是指人民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处置方法。 (一)留置权目的: 1.为了检查有关人员的身份; 2.为了初步查明是否有违法/犯罪事实。 (二)留置权性质:警察法规定的行政措施。 (三)留置权特征: 1.只有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有权适用; 2.只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嫌疑人采用。 (四)留置时间和期限: 1.留置期限为24小时; 2.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8小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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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 羁押的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侦查羁押期限 (二)特殊羁押期限 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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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家人或亲朋好友突然被公安局派出所带走后,很多人都一下不知所措,不知如何处理?现结合公安机关办案的程序性规定,按时间顺序主要有以下十二个方面的注意问题,希望能对网友们面临此困惑、困难时,能有所裨益: 一、首先要向羁押公安机关了解,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 二、要立即向公安机关询问被羁押人员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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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 什么是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公、检、法对符合逮捕条件但具有法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一、有权监视居住的主体: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二、可以【非必须】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包括两种类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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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概述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通常针对的是不严重的刑事犯罪。在中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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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一个人一旦拘留然后被逮捕,如果不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就将在羁押状态下走完整个诉讼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羁押期限通常最长不超过二十二个月零二十三天。这一期限在刑事诉讼各阶段的分配情况如下: 1、拘留的羁提期限最多为一个月零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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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释放。 这是我1979年颁布的第一步《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拘留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7天。 1997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有增加了一款:“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30日。” 据此,无论多么复杂的案件,无论有任何借口,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也不能超过37天。 1980年以前,我国没有刑事诉讼法,对拘留的期限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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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办案机关在各阶段的期限,为的是防止公民在没有确定有罪的情况下被长期羁押。但是,司法机关也也可以找出种种理由延长办案期限。 司法机关常用的延长办案期限的理由有如下几种。 一、侦查期间延长羁押期限的理由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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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9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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