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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农民进城后,在建筑行业务工,劳动合同上,用人单位特别注明了"在施工中发生伤、亡、残事故概不承担责任的“生死条款”。请农民放心,这种“伤残概不负责”的条款,即使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但合同生效的前提必须是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一律无效,即法律对该类条款不予承认、保护。 《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法律有关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包括农民轮换工),应当适用《劳动法》。发生工伤事故的,应适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因此,按照同工同酬原则以及《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一致的,并不因为身份(如农民工)的不同而有区别。
咨询律师: 肖本岗
通过劳动合同确立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根据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9号)的规定,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用工备案。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办理条件 已办理了缴费和参保登记手续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的,建筑施工企业持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向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局进行申报,经审核后领取《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二、办理凭证 申领待遇时需填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城市,而导致所在城市已经参保的社会保险终止的现象非常普遍,农民工能否真正和城里的劳动者一样,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领取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的养老金确实令人担忧。 根据我国社会保障的现有规定,农民工要真正实现按月领取养老金其实不是很难,其基本要求就是农民工的年龄要达到申领养老金的年龄条件,并且该农民工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时间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条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养老保险权益,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15年)将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咨询律师: 胡骅
中专学生待毕业后可办理随迁),具体操作办法按现行的户籍管理政策办理。 (四)对核准落户的优秀农民工,继续执行城镇职工的各类社会保险政策。对在迁出地已经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秀农民工及配偶和未婚子女,应按国家和南京市现行的社会保险政策做好衔接工作。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为贯彻落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关于做好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工作的意见》(苏劳社[2008]74号)文件精神,根据无锡市经济发展需求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近日,该市出台了市区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的相关政策。 政策规定,在该市工作的进城务工劳动者,凡符合年龄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纳入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遵守计划生育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昨天,记者从劳动保障部门获悉,市区优秀农民工可申请落户城镇。对在迁出地已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秀农民工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将按苏州市区现行社保政策衔接。 优秀农民工是指在各行业表现突出,取得优异业绩,作出较大贡献的农民工。在我市工作的进城务工劳动者或在当地转移就业、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符合年龄在18-50周岁之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为了吸纳和稳定技能型人才,提升人力资源整体素质,广东省将稳步推进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为此广东省出台了有关推进优秀农民工进城落户的专项政策文件。 广东省29日举行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会议,公布了《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等文件。作为配套文件,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也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的意见》。
咨询律师: 胡骅
农民工配偶、未成年子女原则上也可随迁。对在迁出地已经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秀农民工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有关部门应做好衔接工作。 反响:落了户就是真正的城里人了 “这个政策真是太好了,落了户我们就是真正的常州人了”。10月20日,当记者把这个政策告诉在常州打工的杜大富时,他非常开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正在加速推进城镇化的经济大省山东,日前正式出台相关意见,进一步降低农民进城门槛,鼓励农村劳动力就近有序转移,优秀农民工可以直接申请落户城镇。 山东省委、省政府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在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基础上,全面放开县域内户口迁移政策,降低农民进城门槛,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鼓励农村劳动力就近有序转移。
咨询律师: 胡骅
从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获悉,从即日起,该市进一步放宽农民工户口迁移政策。新的农民工户口迁移政策规定,优秀农民工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准予优先在该市落户,且不受有无合法固定住所的限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及其子女按珠海市现行的户口迁移政策随同迁户,子女教育、医疗、住房等所有待遇与当地城镇居民完全一致。 《办法》明确,符合入户珠海条件的农民工,由本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材料查验后由申报单位在管辖的范围内向全体职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携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的市或区劳动保障部门办事窗口办理。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珠字[2008]9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珠府[2008]107号)精神,做好优秀农民工入户本市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宁劳社就管(2009)25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做好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的意见》(苏劳社[2008]7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落户条件 优秀农民工是指在我市各行各业表现突出,取得优异业绩,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农民工。
咨询律师: 胡骅
各市、区劳动和社保障局,各市、区公安局: 为贯彻落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关于做好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工作的意见》(苏劳社[2008]74号),同时根据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苏府[2007]124号)相关精神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珠海市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实施办法》规定,在珠海市用人单位工作,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无违法生育记录,在该市有固定住所(含本人自有住房、用人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租住房屋)且已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农民工
咨询律师: 胡骅
珠海市农民工城镇落户申报入户需提供资料: (一)珠海市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审查表; (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三)申请入户农民工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本市固定住所证明、暂住证(居住证)、常住户口所在地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迁入地街道或镇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证明符合入户条件的下列证件之一: 1.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问:请问2010珠海市农民工城镇落户办理程序有哪些? 答:《珠海市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实施办法》明确,符合入户珠海条件的农民工,由本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材料查验后由申报单位在管辖的范围内向全体职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携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的市或区劳动保障部门办事窗口办理。
咨询律师: 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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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5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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