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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指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在一定范围内统一征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退休费用的制度。
咨询律师: 刘波
基本养老保险是一项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利益的社会保险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和职工,有依法参与和行使监督的权利。企业有权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监督机构,要求社会保险机构合理有效地管理使用养老保险金。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
咨询律师: 刘波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职工退休后,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时,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将受到影响。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养老险] 个人帐户如何计息?
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在具体实施中(1)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的计帐利率参照银行规定的居民储蓄存款1年期利率计息;(2)职工个人当年缴费额参照银行规定的居民储蓄活期利率计息。其利息每年结算一次,并做为第二年计算的基数;(3)职工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个人帐户储存额在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后的余额部分继续按同期银行规定的1年期利率计算利息。
咨询律师: 刘波
被保险人在职或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由被保险人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由于退休人员去世前个人帐户储存额已支付了一部分个人帐户养老金,因此个人帐户储存额的继承部分是支付一定时期个人帐户养老金后的个人缴费本息余额。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日前,一项针对我国城市居民对各类商业保险需求的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有28.3%的城市居民把商业医疗保险作为首选,其比例已经超过了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人寿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在经济发达国家是最普及的险种之一,主要内容就是个人在健康的时候,用很少的钱来购买保险,当其生病或受伤时,保险公司就会按比例支付其医疗费用,使个人减少高额的医疗费用支出。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有:1、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赢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2、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
咨询律师: 刘波
[养老险] 什么是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是指当社会成员因为年老、疾病、失业、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致使生活困难时,能够从国家、社会获得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伤险] 工伤保险赔偿表
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6 因工死亡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咨询律师: 刘波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4月2日宣布:由该部制定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同时,1995年颁布的《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废止。 有关人士指出,这意味着参加企业年金缴费的职工,退休后除了依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外,还能从本人所在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一笔收入。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伤保险制度包括预防事故发生和帮助伤者康复。世界各国的立法都要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康复承担责任。用人单位中努力减少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对劳动者的安全培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纠正排除。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治疗,采取包括度假、治疗等措施促进职工早日康复。帮助工伤残疾人员恢复劳动能力,为伤残人员生活和劳动创造条件。职业康复旨在帮助工伤残疾人员尽可能恢复劳动力和提高生活能力。
咨询律师: 刘波
因为社会保险由国家立法加以确认,并强制实施。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决定了保险当事人,不得自行确定是否参加保险,以及选择所参加的保险项目。被保险人及其所在用人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的保险金额缴纳保险费,并不能自行选择缴费标准。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以及清算组的必需费?quot;的规定执行。 (2)《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1992]第4号)第38条也明确规定"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机构的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待计入清算费用,由企业现有财产优先支付"。 据此,破产企业留守人员不能享受失业救济且应继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其报酬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应由企业现有财产优先支付,而不应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缴纳至何时的批复》(法复[1996]17号)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的,欠缴的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当缴纳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
咨询律师: 刘波
[住房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咨询律师: 刘波
问:我要结婚,前几日去镇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要我们交纳500元养老保险金;如不然,便不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请问,结婚登记一定要交纳养老保险金吗? 答:婚姻登记机关在婚姻登记时强行收取养老保险金的行为,不仅没有法律依据,而且是与国家政策相违背的。 结婚登记,是法律规定的确立合法婚姻关系的必经程序。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这条规定,包涵两层意思:一是凡是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只要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登记机关就必须给申请人发结婚证。可见,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是一种政府行政行为。该行政行为只能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依法定程序实施,否则无效。从我国现行法律来看,婚姻登记机的权限仅在依法进行婚姻登记事宜,无权乱收费或要求婚姻登记申请人附加其他行为作为登记的条件。 根据你的情况,如果养老保险金是婚姻登记机关自行收取的,这应当属于乱收费,你有权要求婚姻登记机关返还。如果收取的养老保险金是受保险公司委托所为,收取后你与保险公司定有书面养老保险合同
咨询律师: 刘波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有何规定?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有何规定 参加工伤保险个人要缴费吗?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或者企业,若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工伤结论不服,应如何处理? 工伤认定(赔偿)的范围 工伤如何申报与认定?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费,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在生产过程中,劳动力是生产的重要因素;职工为用人单位创造财富而出现事故,往往是付出了血的代价,给本人或家属已带来巨大的不幸和痛苦,所以对其发放待遇和补偿是社会和用人单位必须付出的,而不应该是受害人的“自我保险”。 延伸阅读: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有何规定?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有何规定 参加工伤保险个人要缴费吗?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或者企业,若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工伤结论不服,应如何处理? 工伤认定(赔偿)的范围 工伤如何申报与认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失业险] 失业保险如何办理?
发给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 ?从2002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更加明确农民了合同工的相关权益。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者可从其原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按其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2%发给,以后每多缴纳一个月加发1%;明确了因单位原因导致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赔偿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合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6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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