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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劳动保险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医疗险、养老险、工伤险、失业险、生育险、劳动保险知识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医疗险] 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国家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在《做好农民进城就业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中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等具体办法,帮助他们解决就业期间的医疗等特殊困难。”近日福建泉州市出台了《外来工和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规定》,对外来就业者的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探索。该《规定》指出:(1)外来工、农民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总额的2.5%缴纳参保费,在年度内住院,其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由住院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800元,第二次500元,支付限额按参保时间长短确定,最高支付限额3.5万元。(2)外来工、农民工在本市辖区内发生的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住院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3)连续缴费满5年,住院费用超过3.5万元以上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团体商业医疗保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险] 工伤保险如何办理?
被保险人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医院或公安部门开具死亡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凭死亡证明及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的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等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前三款有关工伤保险待遇的申报资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核发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延伸阅读: 外地农民工能否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抚恤金?
咨询律师: 胡骅
[养老险] 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自招用农民工之日起,就必须为其办理参加养老保险的手续。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为每一位农民工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本市上一年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9%,农民工本人缴纳的费用是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工资标准的7%至8%。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就业者参加社会保险,不仅可以在发生生活困难时获得物质帮助,保证个人及家庭的正常生活。 劳动者自己不能决定是否参加保险。被保险人及其所在用人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的保险金额缴纳保险费,并且不能自行选择缴费标准。
咨询律师: 胡骅
王先生去年投了一份商业医疗险,后生病住院,花去治疗费近万元,保险公司却以此项不属于给付范围为由不予赔偿。随着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理赔纠纷日益增多。如何在理赔路上一帆风顺,个中门道值得一寻。 “投保人在事情发生后不按照投保中的条款去做,肯定会给理赔带来麻烦。”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怎样汇交的?
住房公积金是怎样汇交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一般逐月交存,并由职工所在单位汇交,职工个人交存部分,可以由单位在每月发工资时代扣,连同单位资助部分,一并在单位每月发工资日后5日内交存到归集部门,单位汇并时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汇交书和转帐支票,送交归集部门,然后由归集部门将公积金分别汇入交存单位户内的每个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职工在调动、离、退休、死亡后公积金如何处理? ①职工在本市调动工作前,按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金融机构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 ②职工离职,中断工资关系时,其住房公积金结余本息暂存储在原帐户内; ③职工在职期间死亡,其住房公积金本息结余,可由其继承人按规定提取; ④职工离退休或调离本市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退还职工本人。
咨询律师: 胡骅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一般如何使用?
住房公积金一般如何使用?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专指职工个人在住房公积金交存期间,依法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其行为特点是:①体现职工个人享有支配、处分本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的主体性;③体现了职工个人支配、处分本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的无偿性;③体现职工个人支配处分本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的专项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职工怎样对公积金进行查询和对帐?
咨询律师: 胡骅
职工已辞去原职,尚未找到新工作,在此期间可否支取以前存储的住房公积金? 不能,按《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规定,“职工离职,中断工资关系时,其住房公积金结余本息暂存储在原帐户”。资金管理部门通常做法是:将其本人住房公积金自辞职当月起做“封存”处理直至交存人找到新的接收单位,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即将住房公积金本息一并转移到新接收单位所属资金管理部门帐户。需要说明的是,在封存期间,原住房公积金仍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利率计结利息。
咨询律师: 胡骅
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的保险标的都是人的生命、身体和健康,运用的都是大数法则原理,很容易产生混淆。事实上享受人身保险的保障的主体范围要比社会保险广泛,不享受社会保险的人可以投保人身保险,获得保险保障。享受社会保险的人也可以投保人身保险,获得双重保障。两者区别具体如下: 首先,两者属性不同。人身保险是民事法律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的形式建立的,是依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按自愿原则实现的,而社会保险不是民事法律关系,而是以国家立法形式建立的,是通过国家和地方立法强制执行的。 其次,保险对象不同。人身保险以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范围包括全体国民,保障的是特定的投保人;而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在我国其范围仅包括工资收入者,保障的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不特定的多数人。 第三,经办主体不同。人身保险是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的险种,经营主体是企业法人;社会保险则是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举办主体是国家。当然社会保险可以通过民事主体代办实施,但民事主体不能举办社会保险。 第四,权利义务不同。人身保险以交纳保险费为对价取得给付保险金的请求权,是一种有条件的货币请求权;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尽了劳动义务即可获
咨询律师: 胡骅
[医疗险] 什么是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又称健康保险,是保险人负责承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支出以保险医疗费用的人身保险。在我国,该险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主要作为主险的附加险办理,如作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种较为常见。因为不管是团体人身保险(保险责任包括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还是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只包括意外伤害事故)保险人都只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部分,而不承担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
咨询律师: 胡骅
[失业险] 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职工在暂时失去工作或转换职业期间,没有经济收入,生活发生困难时,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政府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职工失业后,可持有关证明,向当地劳动就业机构申请领取政府的失业救济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险] 什么是工伤保险?
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职工退休后,不再缴费)。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职工缴费的全部和用人单位缴费的一部分,记入职工个人帐户,用于职工本人的一般医疗服务,其余基金作为社会统筹,用于全体参保人员的特殊医疗服务。 律咖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更多工伤知识: 未签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 工伤护理费应随工资上涨而增加吗?
咨询律师: 胡骅
[养老险] 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职工缴费的全部加上用人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实行个人帐户储存。劳动者在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时,可按月领取政府的养老金和享受其它的养老待遇。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自谋职业人员是否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苏州市市区城镇自谋职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市市区自谋职业人员可从2002年4月1日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必须连续不间断缴费。缴费基数为全市上半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11%,由个人缴纳。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自谋职业人员每月应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5元。
咨询律师: 胡骅
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后可享受什么待遇呢? 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在足额缴费后次月起享受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开始享受住院、门诊特定项目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门诊、住院等待遇与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相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退养人员如何缴纳医疗保险费并享受医保待遇? 1.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的退养人员是指:按原苏州市劳动局(苏劳薪[91]7号)文件规定办理退养手续,并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2.2002年6月30日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
咨询律师: 胡骅
如何计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两部分组成,即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一、实际缴费年限的计算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据实记载职工的缴费年限。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单位和个人如何补缴医疗保险费?补缴后个人账户金额如何记载? 单位和个人补缴医疗保险费,以办理补缴年份本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确定。 补缴医疗保险费后个人账户金额的记入方式: 当年中断医疗保险关系当年续保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合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5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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