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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容易被混淆,但实际上二者之间有很多的差别,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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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第一审程序] 什么是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法院调取证据,法院认为必要的,可以依法调取。 8.法院对于决定受理的自诉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判程序参照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六、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自诉案件适用的程序规则: 1.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2.可以进行调解【公诉转自诉案件不得调解】: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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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第二审程序] 什么是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上诉审】程序是指第二审法院根据上诉/抗诉,对一审尚未生效的裁判进行裁判所遵循的程序。 一、第二审功能/意义: 1.对一审裁判进行审查救济,保证刑事审判的公正性; 2.满足当事人对审判公正的需求; 3.有利于监督/指导下级法院。 二、第二审必须有上诉/抗诉才能进行,上诉/抗诉必然引起二审程序发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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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 法发〔2014〕13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 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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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第一审程序] 刑事诉讼开庭程序是怎样的呢
程序有: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执行五个阶段,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刑事诉讼审判阶段的开庭程序,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开庭程序 庭前准备阶段 1、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 2、起诉书送达被告,并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享有辩护权利。 3、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检察院。 4、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加人。 5、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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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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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的审理结果
第二审程序的审理结果: (一)维持原判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或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二审法院认为一审量刑畸轻,但是受到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而无法加刑的情况下,应当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二)改判 1、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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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二审人民法院具体运用上诉不加刑原则时,应当执行下列具体规定: 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即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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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第二审程序] 再审申诉需要注意的两个法律问题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步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遇到法律问题会选择诉讼方式解决,但是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刑事案件,越来越多的人会启动二审程序,甚至启动再审程序,再审程序的启动不仅体现了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也体现了我国法制的日益健全,但关于民事再审以及行政、刑事申诉的具体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的程序等问题,普通人是很难掌握的。 本文主要就再审申诉时需要注意的两个法律问题作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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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规定: 【一审审限】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审审限】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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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的通知 法〔2001〕164号 本院各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已于2001年10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95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现将该规定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充分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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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第一审程序] 法庭审判工作的流程
法庭审判是人民法院采取开庭的方式,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听取控、辩双方对证据、案件事实和运用法律展开辩论的情况下,依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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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第二审程序] 商事审判中的几个法律适用问题
商事审判中的几个法律适用问题 作者:奚晓明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奚晓明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商事纠纷案件中也有所体现。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相关民商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颁布和修改也在持续进行,商事审判领域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出现。下面,我仅就当前商事审判工作中反映较多的法律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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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审查原则是我国刑事二审程序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二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而不受上诉和抗诉范围的限制”,“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或者在数罪并罚的案件中被告人仅对其中部分判罪提出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判,一并作出处理”。很明显,这一原则是建立在我国长期以来所奉行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等诉讼理念的基础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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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第二审程序] 试论刑事二审中新证据的相关问题
中有关新证据的主要问题 在刑事二审程序中,如何界定新证据关系着是否在二审中开庭举证、质证该证据,并将其作为二审判决或裁定的基础。由于缺乏相关规定,在当下的司法实践中,关于刑事二审中新证据的界定标准并不统一,法官一般根据学理解释或者办案经验进行判断,不同法官对于同一新证据的认定时常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进而影响二审程序进程。而且,这也影响刑事二审程序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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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程序] 案件立审调判全公开
有序、有度地在全国法院推进。 【 打官司流程 公开】 庭审调解宣判过程将全公 开 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一般的诉讼时效和审判期限需要多长时间?在审判过程中,法官的具体办案已经到了哪个阶段?以往,这类审判流程信息法院在审案办案时无需向当事人和公众主动提供或公开。 据了解,目前,四川、河南、浙江等多个省份建立了内部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案件流程信息须在该系统下标注,以避免法官拖延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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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文号: 颁布日期:2010-08-31 执行日期:2010-10-01 发布时效:有效 效力级别:法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总政治部保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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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判决死刑的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是剥夺罪犯生命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我国死刑的适用,历来都采取极其慎重的态度,对死刑严加控制。为此,我国不仅在刑法中严格限制了死刑的适用范围,而且在适用程序上还专门规定了一个特别的审查批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也就是说除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处死刑的案件以外,凡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案件都必须经过复核程序审查核准以后,才能生效,交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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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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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法发〔201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意见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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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阶段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2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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