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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标准的原则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得到适当的弥补,又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负担状况。我国国家赔偿标准基本采用慰抚性原则。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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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 我国的国防领导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为使国防领导体制适应国家政治、经济和科 技的发展,特别是适应军事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需要,对国防领导体制进 行了多次调整改革,使之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直之初,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中央人民政府人 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作为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关,统一管辖并指挥中国人民 解放军及其他武装力量。1954年,第一届人大通过并颁布的宪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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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领导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领导职权 根据宪法和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防领导职权由中共中央、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委行使。 1、中共、中央的国防领导职权 中园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领导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中共中 央在国家生活包括国防事务中发挥决定性的领导作用。有关国防、战争和军 队建设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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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 国防法规
国防法规是调整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领域各种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 和,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的基本依 据。在依法治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新形势下,国防法规对 于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义。 一、国防法规的特性 国防法规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实施的 行为规范,具有法律的一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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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 公民的国防义务
兵役义务是公民在参加国家武装力量和以其他形式接受军事训练方面应 当履行的责任。《兵役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 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 兵役。”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有三种。 第一,服现役.,现役是公民在军队中所服的兵役。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和武装警察部队都是服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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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 公民的国防权利
《国防法》第54条规定:“公民和组织有对国防建设提出建议的权利、 仃对危害国防的行为进行制止或者检举的权利。”第55条规定:“公民和组 织因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在经济上受到直按损失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收得补偿。” 1.提出建议权 公民依法对国防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法等 提出建议,是公民依照宪法享有的对国家事务建议权在国防建设方面的体 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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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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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释〔2013〕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7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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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 最新国家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标准会根据国家每年的综合经济情况与法律修改情况常年都在发生变化律咖网整理了国家2013年实行的国家最新赔偿标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赔偿范围: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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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等部门的责任人全部被停职,接受由湖北省政法委、荆门市政法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的审查。 申请赔偿2005年5月10日,佘祥林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合计437.13万余元。8月31日上午,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京山县政府、京山县人民法院及京山县雁门口镇政府领导,在京山县雁门口镇政府会议室与佘祥林及其代理律师、佘祥林的兄长佘锁林进行了沟通,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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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今天公布刑事赔偿新标准。2013年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时,每日赔偿金额执行182.35元的新标准,比2012年增加了19.7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今天下发《关于2012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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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律法规]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改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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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 经济补偿金标准怎么算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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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己于2011年2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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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年修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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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在城中村租了5亩地搞养殖,且签了一份租期为30年的合同,但是合同中没确定若国家征用土地该如何处理,且合同上只盖了村委会的章,没有村领导签字。今年年初,政府修路要占其中的3亩,村里却不承认这份合同了,说村领导没签字,合同无效,且由于是国家征用地,合同要自动终止,剩下的两亩我们也不能继续租了,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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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已于2012年7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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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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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核心提示:新拆迁条例全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 2011 年 1 月 19 日国务院第 141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590 号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已经 2011 年 1 月 19 日国务院第 141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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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七日第三次审议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扩大了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范围,将看守所也纳入赔偿范围。相关条文修改后,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包括: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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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1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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