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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 民事证据中鉴定结论的界定
在民事诉讼中,待证事实有时是一些专门性问题,如某文书上的签名是真是假、某工程的合理造价是多少、当事人之间有无亲子关系等,这些事实很难用一般的证据证明,而要由有关专家运用专门知识和专门的技术手段去确定事实真伪。鉴定结论这一证据种类应运而生。 鉴定人必须具有解决案件中专门性问题的专门性知识,能够协助人民法院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同时,鉴定人必须公正无私,能够公正地对案件作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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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 房地产诉讼中的证据保全
如对“书证”采取保全措施时,常采用拍照和复 制的方式;对“物证”的保全,一般通过勘验、制作笔录、拍照、录像,条件允许的则提取原物进行保全;对“证人证言”进行保全时,一般通过询问,对其陈述的 内容做好笔录或者录音的方式予以保全和确定。在房地产诉讼实践中,以上述三种证据保全为主,对物证的保全尤为常见。特别是建设工程纠纷中,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往往需要保全证据。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民事诉讼证据] 民事诉讼证据之鉴定结论
在民事诉讼中,待证事实有时是一些专门性问题,如某文书上的签名是真是假、某工程的合理造价是多少、当事人之间有无亲子关系等,这些事实很难用一般的证据证明,而要由有关专家运用专门知识和专门的技术手段去确定事实真伪。鉴定结论这一证据种类应运而生。 鉴定人必须具有解决案件中专门性问题的专门性知识,能够协助人民法院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同 时,鉴定人必须公正无私,能够公正地对案件作出结论。
咨询律师: 胡骅
[民事诉讼证据] 民事诉讼证据之勘验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指派勘验人员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进行查验、拍照、测量,并将查验的情况与结果制成的笔录。 《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 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民事诉讼证据] 什么是网上证据保全公证
正被作为预防和解决网上侵权纠纷的有效法律途径之一而不断受到越来越多的关 注,申请办理网上证据保全公证的数量也大幅上升。 一、什么是网上证据保全公证想知道网上证据保全公证的含义,要先知道证据保全公证的 含义。证据保全公证是指在诉讼活动以外的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对与申请人有关的、日后可能毁灭丢失或难以取得证据加以验证提取,以 保持其证明力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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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 请注意在民事活动中保留证据
证据”的习惯,在经济体制变为市场经济时,多少还有些不适应或者说还没有完全适应。许多人说起话做起事来还是没有证据观念,不注意保留证据。     在此我建议各位网友:记住观音菩萨那句话----求别人不如求自己!在民事活动中把证据保留好,比事到临头求这个找那个要管用的多!
咨询律师: 刘波
[民事诉讼证据] 电话录音应注意的问题
随着偷录的录音作为合法证据被人民法院认可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希望通过秘密录音方式拿到有力证据以获得官司的胜诉。因此录音证据以及其他电子证据将会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那么在进行录音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首先 ,录音时要明确被录音人的自然情况,比如姓名,职务等,需要注意的是,要以合适的、自然的方式明确对方的这些情况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民事诉讼证据] 被告的举证期限
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所谓举证期限,是指法律上设定的当事人应当提出证据证明其主张,逾期不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权的法律后果的期限。 被告对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在此期间,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民事诉讼证据] 专业书证及说明材料
到的“年度检验报告书、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可见,专业书证在行政诉讼书证形式中具有较为独特的地位。并且,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的书证相比较而言,行政诉讼中的专业书证更为多见、更为重要。 由于专业书证的专业技术性较强,非专业人,员不易看懂,这也包括了在行政诉讼中对专业书证进行审查的法官在内。
咨询律师: 胡骅
[民事诉讼证据] 一般书证与特殊书证
一般书证与特殊书证是以书证的制作是否必须采用特定形式或履行特定手续为标准进行的分类。凡法律并不要求书证的制作须具备特定的形式、格式或须履行一定程序时,只要从其内容上可以认定其具有明确的意思表示的,即为一般书证。 特殊书证是指法律规定必须采用某种特定形式或履行某种特定手续制作的书证。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民事诉讼证据] 格式书证与任意书证
格式书证与任意书证是依照制作书证时是否具有固定的格式所作的分类。格式书证是指在已设定的格式内填写预定的内容,表格内容与填写内容共同构成该书证的全文。 格式书证的内容一般比较规范,但有时预先设定的项目及其填写的内容不能确切地和完全地表达填写人的本意,在运用时要注意结合当事人的说明来判断该书证的含义。
咨询律师: 胡骅
[民事诉讼证据] 民事证据的种类
和对对方当事人提出的案件事实的承认。若当事人对陈述的事实进行分析,提出一些意见,以及要求适用某项法律以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判决等,不能认为是证据。 六、鉴定结论。 在民事诉讼中,待证事实有时是一些专门性问题,如某文书上的签名是真是假、某工程的合理造价是多少、当事人之间有无亲子关系等,这些事实很难用一般的证据证明,而要由有关专家运用专门知识和专门的技术手段去确定事实真伪。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民事诉讼证据] 过了举证期限可否再举证?
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如果属于“新的证据”的,法院应当予以确认, “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民事诉讼证据] 哪些事实是不需要举证证明的?
下列事实不需要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一方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另一方仍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     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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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 什么情况下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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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 当事人如何确定举证期限?
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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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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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 勘验笔录的定义 勘验笔录是指审判人员为查明案件事实,对争议有关的物证或现场进行勘察、检验时所作的纪录。 勘验检笔录的制作程序 1、有审判人员进行。 2、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 3、当事人或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民事诉讼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 鉴定结论的定义 鉴定结论是指人民法院指定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民事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后所作的结论性意见。 鉴定结论的特点 1、专门性,是鉴定人用专业知识,就专门问题作出的结论,而不是法律问题提供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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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费用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7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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