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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施行后,对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也逐渐暴露了《工伤保险条例》的一些不足,其中工伤赔偿程序上的复杂和烦琐,已经成为了工伤职工维权的严重障碍。
咨询律师: 胡骅
发布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安监总厅培训[2011]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按照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
咨询律师: 胡骅
依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 2、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携带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书,在工程开工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建委、地税和人社局窗口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手续。 3、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发布部门:长沙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长政发[2007]2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长沙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长沙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文备[2006]53号 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
咨询律师: 胡骅
发布部门: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8〕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咨询律师: 胡骅
发布部门: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根据《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07]132号),特制定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 一、本市行政区域 (不含高淳县、溧水县)内,从事建筑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的企业(以下统称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优先为所招聘使用的农民工(以下统称建筑业农民工)以工程项目为单元参加工伤保险。
咨询律师: 胡骅
发布部门: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周政办[ 2009 ] 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周口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咨询律师: 胡骅
发布部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 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单位,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劳动保障部要求,保护外地农民工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咨询律师: 胡骅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黄石市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7〕11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黄石市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发布部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 第一条 为妥善解决外地农民工在本市务工期间工伤保险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及本市工伤保险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昨天下午,市劳动保障局发布信息:市政府已于日前出台了《青岛市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和《青岛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规定》,并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两项重大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农民工将享受与城镇职工一样的养老和工伤待遇。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一条  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工伤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结合本省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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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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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05-30 鲁劳社〔2006〕23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保障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鲁政发[2003]107号)、劳动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咨询律师: 胡骅
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宗旨]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的建筑施工企业应按本办法规定为本企业雇用的、从事建筑施工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省驻甘南有关单位: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的《甘南州关于促进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渝劳社办发〔2004〕20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组织人事部,经开区、高新区劳动人事局: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具体意见(已经市政府法制办登记审查通过),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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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冀劳社办字[2006]38号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超过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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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号:劳社部发〔2006〕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建委):  建筑业是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行业。《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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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9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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