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民事诉讼法 > 民诉与仲裁指南

民诉与仲
裁指南

民诉与仲裁指南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民诉与仲裁指南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民事诉讼费用、仲裁法律法规、民事诉讼证据、仲裁程序、种菜基本制度、民事诉讼调解、司法鉴定、民事责任、仲裁协议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民事诉讼回避]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8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以上人员应当申请回避: 1.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两审终审制] 什么是两审终审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的审级制度。我国法院的组织设置分四级,我国的两审终审制,也可以称为四级两审终审制。
咨询律师: 胡骅
[民事诉讼证据] 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及要求
提交书面申请,并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在申请后七日内预交,到期不预交的,则对其申请不予准许。 申请证据保全的须提供相应的担保。 10、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并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七日预交鉴定费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诉讼费用的征收标准,按《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诉讼收费有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分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大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当事人争议财产的价额,规定一不定期比例,按比例征收,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件征收。
咨询律师: 胡骅
写仲裁申请书,当事人可以向本会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咨询。仲裁申请书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首部 。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文书名称,在上部正中写“仲裁申请书”或“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事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纽织的,应写明单位全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咨询律师: 胡骅
[仲裁法律法规] 仲裁的适用范围
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当事人双方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或各自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当事人一方为两人以上的,应当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独任审理。
咨询律师: 胡骅
作者:深圳仲裁委员会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到秘书处受案室办理立案手续,提交下列材料: 1、仲裁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证 申请人、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被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机关关于该组织成立的批准文件或能够证明其主体资格的材料。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邮寄送达是在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将送达文书交邮局挂号寄给送达人的方式。邮寄送达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在计算期间时应扣除邮件在途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八十条规定:“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这是关于邮寄送达的法律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民事诉讼参加人] 打官司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在诉讼过程中,一些案件(尤其是民商案件)由于无法找到被告而予搁浅,导致长期无法结案,原告方的损失无法得到及时的补偿,甚至进一步扩大损失。这就要求作为当事人的原告方起诉时必须尽可能的提供被告详细准确的情况,包括准确地址、联系方式、基本情况等,以便法院将诉状及时送达并通知起到庭应诉。就此,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10月9日发布公告,对各级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中被告地址不名,无法送达的情况作出明确批复。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无疑是诉讼成败的关键,如何才能收集到有效的证据呢?如何判断证据的证明效力大小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证据的种类、证据效力大小、提交证据的期间都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是否都必须交纳案件受理费呢?如果不交纳受理费就一律会被驳回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仲裁法律法规] 什么是调解、和解与仲裁
调解调解是指在有关组织、机关、机构、个人或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一般对民事纠纷、经济纠纷适用。分为诉讼外调解和法院调解(诉讼中调解)。 a-诉讼外调解特征: 1.当事人的行为无诉讼上的意义; 2.主持者可以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机关、仲裁机关、双方当事人所信赖的个人。 3.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复制本案庭审记录材料和法律文书所需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所实际支出的费用,和人民法院认为应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9条规定了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缓、减、免制度,体现了国家对有实际困难的老年人的照顾,使老年人不得因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而影响对其合法权益的保护。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民诉与仲裁指南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0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