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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与仲裁指南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民诉与仲裁指南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民事诉讼费用、仲裁法律法规、民事诉讼证据、仲裁程序、种菜基本制度、民事诉讼调解、司法鉴定、民事责任、仲裁协议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关于印发《商事审判中 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 《关于商事审判中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已经我院审判委员会第885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供审判中参考。对《解答》中所涉及的问题,如新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或者上级法院的相关文件有新规定的,以新规定为准。各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
咨询律师: 胡骅
在办理财产保全的过程中,有五个细节需要注意: 一是注意申请要尽早。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要及早,在起诉前就做好相应准备,在提交起诉书时一并提交保全申请。如果在诉讼中才想起来申请保全,很可能法院已向对方发送了应诉材料,对方在知道起诉后将财产转移,造成保全失败。 二是注意线索要准确。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自行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如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名下房产、汽车等。
咨询律师: 胡骅
鉴定结论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证据,鉴定结论和其他证据一样,都要经过质证才能作为定案依据。有人把鉴定人视为“科学法官”,把鉴定结论视为“科学判决”,这是绝对错误的。新刑事诉讼法把鉴定结论改称鉴定意见,就是为了避免迷信鉴定结论的现象发生。 一、能不能起诉鉴定机关? 鉴定机构是社会中介机构,不属于任何国家机关。
咨询律师: 胡骅
条件;申请诉前保全的话,同样还会面临要求保全的数额无法确定的问题。 二、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财产保全注意事项 第一,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咨询律师: 胡骅
交通事故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车辆 交警扣车与放车: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咨询律师: 胡骅
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细心的当事人会发现,正规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首页会有一份“声明”。其内容往往包括什么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之类的话语。言外之意,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等基础之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精神病鉴定”需要进行医学辅助检查的
咨询律师: 胡骅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民事诉讼证据] 举证时律师执业风险的防范
证时律师执业风险的防范 1、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鉴定结论是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这种证据除委托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取得外,主要是在诉讼程序中申请人民法院按程序取得。律师帮助委托人向人民法院在指定期限内提出审计、评估或鉴定申请,是当事人举证的方式之一。
咨询律师: 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已于2009年8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胡骅
交通事故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受害人希望通过扣留的方式将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便今后的赔偿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但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实施条例来看,并没有赋予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的权力。 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扣留肇事车辆只能是为进行检验和鉴定,完成后应在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肇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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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会各基层法院获悉,为了保证交通事故中人身及财产受侵害后赔偿有保障,事故当事人纷纷选择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求使肇事车辆得以提前控制。 2006年前三个月,石家庄市长安法院受理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就已达28件,申请保全金额300万,比去年同期增长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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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适用的轻伤重伤伤情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0000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0000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本标准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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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行政执法公正进行,规范涉案财物价格鉴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涉案财物价格鉴证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涉案财物价格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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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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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有 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海自贸区的商事仲裁,准备对接国际通行规则。 4月8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下称《仲裁规则》)在上海颁布。这是中国首部自贸区仲裁规则,计划在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到场致辞,其提到,上海自贸区仲裁规则与国际商事仲裁规则相接轨,“是构建上海自贸区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业界的评价也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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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受送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的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但民诉法包括司法解释,对“同住成年家属”的范围并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下面,作者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与体会谈谈对该概念的理解。 “同住成年家属”这一概念由三个词语组成,要分析“同住成年家属”适用对象的范围,则要将这三个词语结合法律有关规定及精神来理解。 1.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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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到的人不知道也难以找到财物的主任。本案张某丢失在超市的取包牌很难认定属遗忘物,且朱某在公安机关讯问后即承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并将赃物悉数退回,其行为与侵占罪的“拒不交出”要件规定不符。 第二,朱某的行为不属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本案朱某的行为,从表面上是符合这一定义的,但是,其实质是不同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民事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已经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民诉与仲裁指南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5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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